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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办法》条例法律问题

发表时间:2024-07-07 04:30:01 来源:网友投稿

法律分析:

《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办法》条例法律问题

为规范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和学生家长的经济负担,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办法》,该《办法》共14条,自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

法律依据:

《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办法》二、本办法所称中小学教辅材料是指与教科书配套,供中小学生使用的各种学习辅导、考试辅导等出版物,包括:教科书同步练习类出版物,寒暑假作业类出版物,中小学习题、试卷类出版物,省级以上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供中小学生使用的学习、考试辅导类出版物。其产品形态包括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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