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各区中小学转学如何申请
上海中小学转学申请条件
一、义务教育阶段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学生,义务教育阶段可以申请转学学生户籍随家长户口在本市内跨区县迁移;学生户籍由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迁入本市的;从境外到本市落户的;在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就读的本市户籍学生,需回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非本市户籍学生随家长到本市居住的。
二、普通高中阶段符合下列条件的普通高中在籍学生可申请转入本市有空余学额的普通高中:学生为本市户籍;学生父母一方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3年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学生信息需在本市居住证积分管理系统中查询确认);学生父母一方为在沪高校、科研机构博士后流动站(工作站)人员;学生父母一方及学生本人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海外证。本市范围内普通高中在籍学生原则上不转学。因动迁等原因可申请转入有空余学额的普通高中,转学学生当年参加本市中考分数需达到转入学校当年的统一招生录取分数。转学申请时限:申请转学手续一般应在新学期开学前5个工作日内提出,最迟不得超过开学后5个工作日。转学所需材料
三、上海市内转学学生的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居住证明;学生成长记录册;学生健康卡、预防接种卡;原学籍证明(电子学生证)等。
四、非上海市学校转入上海学校学生的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居住证明(学生家长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学生有效期内《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原就读学校就读的相关证明材料、预防接种卡;家长在本市工作或生活的相关证明材料等。
五、普通高中转学还需提供以下基本材料:学生初中毕业证书、中考成绩单;学生家长的引进人才单位证明;学生家长的《上海市居住证》、学生的《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办理通知书等。长宁区转学对象:1.本市户籍学生户籍随家长迁入本区;2.本区户籍学生从外省(或境外)回本市就读;3.从境外到本区落户的;4.非本市户籍学生随家长首次到本市居住,且居住地在本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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