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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亚湾西区小学入学条件

发表时间:2024-07-08 12:50:56 来源:网友投稿

招生办法及程序

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以户籍地址和实际居住地为依据,实行免试就近或相对就近入学。

(一)实行分批登记录取新生

各学校的招生分两批次进行登记录取,即大亚湾户籍生和非大亚湾户籍生(即异地务工人员子女,含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公办学校学位充足或无民办学校的街道,可合并为一个批次完成登记工作。

1.大亚湾户籍生

(1)申请入学登记的时间和地点:登记时间为7月14日至17日。登记地点设在各公办学校校园内。

(2)大亚湾户籍生分为以下四类,具体排序为:第一类是学区范围内“双证”(户籍和房产证)齐全;第二类是学区范围内户籍但无学区内房产证;第三类是街道内户籍有学区范围内房产证;第四类是大亚湾户籍(指区内街道外户籍)并在学区范围内居住的(以学区范围内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或首期发票为依据)。

(3)需提供的证明材料:①户口本;②房产证明(如属第二类需提供学区范围内的居住证明材料);③儿童出生医学证明(小学一年级);④儿童预防接种证明(小学一年级);⑤《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或《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核验登记计生证明,只为配合做好计生登记工作,不与小学入学挂钩)。

(4)此批次登记入学的适龄儿童,凡经审核相关证明材料属实且符合招生条件的,在登记结束后一周内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或电话告知家长录取情况)。

(5)录取完此批次后,如果登记入读的学生数已超出学校当年的招生计划数,该校不再进行下一批次的登记和录取。

2.非大亚湾户籍生

(1)申请入学登记的时间和地点:登记时间为7月23日至27日。登记地点设在各公办学校校园内。

(2)非大亚湾户籍生均采取积分制入学办法。招生办法参照《2014年大亚湾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积分制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申请办法》执行(见附件)。

(3)此批次登记入学的学生,学校根据录取完第一批次学生后所剩余的学位数量,按积分高低排序确定录取对象。

四、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7月4日至13日,各小学向社会公布2014年秋季一年级招生方案。

(二)7月14日至17日各招生学校接收第一批家长提交学位申请材料。

(三)7月22日前,审定第一批学位申请者的材料,对符合条件的学生家长发放新生报名通知书(或电话告知家长录取情况),并公布各学校剩余学位数。

(四)7月23日至27日各招生学校接收第二批家长提交学位申请材料。

(五)8月1日前,审定第二批学位申请者的材料,按得分高低确定招生对象,并向录取学生的家长发放新生报名通知书(或电话告知家长录取情况)。如有同分情况,由学校采取现场抽签方式确定招生对象。

参考链接:http://ex.edu.hjpt.cn/Article_688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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