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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的毕业论文

发表时间:2024-07-08 14:31:52 来源:网友投稿

  一、研究背景7

  二、研究意义7-8

  三、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8-9

  第一章非现场购物消费者反悔权概述9-22

  第一节非现场购物消费者反悔权的历史沿革9-11

  一、消费者反悔权的起源和发展9-11

  二、非现场购物消费者反悔权的起源和发展11

  第二节非现场购物消费者反悔权的概念及特征11-22

  一、非现场购物消费者反悔权中的基本概念12-18

  二、非现场购物消费者反悔权的特征18-22

  第二章非现场购物消费者反悔权的理论分析22-29

  第一节非现场购物消费者反悔权的经济学分析22-25

  一、博弈论分析22-23

  二、成本—收益分析23-25

  第二节非现场购物消费者反悔权的法理基础25-29

  一、非现场购物消费者反悔权的出现是合同实质正义的要求25-26

  二、非现场购物消费者反悔权是消费者主权得以实现的保障26-27

  三、非现场购物消费者反悔权是法律家长主义理论的体现27-29

  第三章非现场购物消费者反悔权法律制度比较29-47

  第一节国外非现场购物消费者反悔权法律制度考察29-34

  一、国外非现场购物消费者反悔权期间的起算与长度29-32

  二、国外非现场购物消费者反悔权中经营者的告知义务32-33

  三、国外非现场购物消费者反悔权的行使方式33-34

  四、国外非现场购物消费者反悔权行使的法律效果34

  第二节国内非现场购物消费者反悔权法律制度考察34-47

  一、国内消费者反悔权立法概况34-38

  二、国内非现场购物消费者反悔权法律制度的剖析38-47

  第四章我国非现场购物消费者反悔权制度的完善47-54

  第一节细化非现场购物消费者反悔权制度的适用范围47-48

  一、界定非现场购物消费者反悔权中的经营者范围47-48

  二、扩大非现场购物消费者反悔权的适用范围48

  第二节规范非现场购物消费者反悔权的行使方式与期限48-50

  一、明确非现场购物中消费者反悔权行使的前提条件48-49

  二、限定非现场购物消费者反悔权适用的交易金额49-50

  三、细化非现场购物消费者反悔权行使的期间50

  第三节构建非现场消费者反悔权的保障机制50-51

  一、开放经营者信用评价体系50-51

  二、发挥消费者组织团体作用51

  第四节明确消费者与经营者责任51-54

  一、消费者责任51-52

  二、经营者责任52-54

  结语54-56

  参考文献56-58

  在学期间研究成果58-59

  致谢59

  范本二

  第一章盗赃物善意取得的基本理论13-16

  第一节善意取得制度概述13-14

  第二节盗赃物的界定14-16

  一、盗赃物的概念14-15

  二、盗赃物的特征15-16

  第二章各国盗赃物善意取得的立法模式评析16-20

  第一节否定盗赃物善意取得的立法模式评析16-17

  第二节肯定盗赃物善意取得的立法模式评析17-18

  第三节折中模式评析18-20

  第三章我国盗赃物善意取得的法律现状评析20-24

  第一节现行法的规定20-22

  一、《物权法》颁布之前的相关法律规定20-21

  二、《物权法》关于盗赃物善意取得的规定21-22

  第二节我国法律关于盗赃物善意取得规定的不足22-24

  第四章盗赃物转让是否适用善意取得的理论分析24-32

  第一节盗赃物不适用善意取得理由的反驳24-26

  一、本人与因说24-25

  二、成本比较说25-26

  三、社会效果说26

  第二节盗赃物的善意取得必须在一定条件下适用26-28

  一、必须合理保护原权利人的合法权益27

  二、避免买赃销赃行为猖獗,引发道德危机27

  三、重视特定物对原权利人的特殊意义27-28

  第三节确立盗赃物有条件的适用善意取得制度的理论与现实意义28-32

  一、能够结束法出多门、视角混乱的局面,有利于统一认识28-29

  二、维护交易安全,符合我国经济发展的现实需要29-30

  三、符合公平正义的法律理念30-32

  第五章我国盗赃物善意取得的立法完善32-40

  第一节严格规定盗赃物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32-34

  一、标的物为赃物32

  二、无处分权人需为盗赃物的占有人32-33

  三、受让人受让标的物时为善意33

  四、受让人支付了合理的33-34

  五、完成了法定的公示方式34

  第二节规定回复请求权·盗赃物善意取得的除外34-38

  一、回复请求权的性质35-36

  二、回复请求权的主体36

  三、回复请求权行使的期限36-37

  四、盗赃物的`无偿回复和有偿回复37-38

  第三节盗赃物善意取得的特殊问题38-39

  一、金钱、无记名有价证券的善意取得问题38

  二、盗赃物为具有人身性质或感情价值的财产的善意取得问题38-39

  第四节完善我国盗赃物善意取得的立法建议39-40

  结语40-41

  参考文献41-44

  后记44

  范本三

  一、刑讯逼供的内涵11-15

  (一)刑事诉讼法关于刑讯逼供的解读11-12

  (二)刑讯逼供的应有内涵12-15

  二、刑事诉讼法规定刑讯逼供防范措施的新亮点15-19

  (一)强化了人权保障意识15

  (二)制定了法庭取证合法化的法庭调查程序15-16

  (三)正式确立了法庭审理证据裁判原则16-17

  (四)增加了司法公开程度,加强了法律监督17-19

  三、刑讯逼供的防范措施在司法适用中的不足19-25

  (一)被告人“如实回答”与“不得自证其有罪”相互矛盾19-20

  (二)刑讯逼供的举证责任由被告人承担不易操作20-22

  (三)刑讯逼供的证据不能被排除适用22-25

  四、防范刑讯逼供的建议25-33

  (一)建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配套证据规则和程序规定25-29

  (二)确立无罪推定原则,打破法律工作人主观的认识误区29-31

  (三)加大普法宣传,加强业务学习31-32

  (四)增加司法的透明度32-33

  结语33-34

  参考文献34-36

  致谢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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