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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中堂镇中小学学区划分详情法律问题

发表时间:2024-07-09 23:12:52 来源:网友投稿

法律分析:

中堂镇户籍生公办学校学区划分

中堂中学:中心社区(不含立新西街43号)、中堂村、一村村、东向村、斗朗社区、槎滘村、下芦村、马沥村、四乡村、红锋社区、东泊社区(107国道西)、鸿富花园、东港城、粤丰江畔豪庭(别墅)、粤丰江畔豪庭二期(贝悦湾)、南国雅苑、南国锦苑、莞都可苑、居益花园、居益名府、居益公寓、富盈公馆、悦湖苑、骏颐花园。

中堂实验中学:潢涌村、三涌村、湛翠村、凤冲村、袁家涌村、吴家涌村、鹤田村、江南社区、蕉利村、东泊社区(107国道东)、华悦名苑、万丰盛大楼(万邦金汇)、居益公馆(东城国际)、锦堂阁、卓越花园(浅水湾)。

中心小学:中心社区(不含立新西街43号)、中堂村、一村村、东泊社区、红锋社区、江南社区,鸿富花园、东港城、江畔豪庭(别墅)。

第二小学:斗朗社区、东向村、下芦村、马沥村、四乡村,南国雅苑、莞都可苑、南国锦苑。

第三小学:三涌村、湛翠村、凤冲村。

第四小学:袁家涌村、吴家涌村、鹤田村,华悦名苑、万丰盛大楼(万邦金汇)、居益公馆(东城国际)、粤丰江畔豪庭二期(贝悦湾)、悦湖苑、骏颐花园、锦堂阁、卓越花园(浅水湾)。

槎滘小学:槎滘村,富盈公馆、居益花园、居益名府、居益公寓。

潢涌小学:潢涌村。

蕉利小学:蕉利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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