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四川成都蒲江县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安排通知
入学对象
(一)小学:优先安排截止当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年满六周岁的蒲江县户籍适龄儿童入学。
(二)其他适龄需要入学的特殊群体子女。
入学原则
义务教育学校入学工作按照“政府统筹、分级负责、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进行。坚持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坚持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因特殊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适龄儿童,由其监护人向教育局提出申请并附相关印证材料,经就读幼儿园和所在村(社区)审核并报县教育局教育科审批,同意后可延缓入学。工作流程
统一网上报名。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采集、报名均通过网上服务平台进行。每位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可在指定的网络平台上自愿选择且只能填报一个民办学校志愿。任何学校不得自行组织招生报名。
统一组织录取。县教育局负责组织义务教育阶段公办、民办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并及时公开招生录取结果。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实行电脑随机录取。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仍按划片就近入学或电脑随机录取等方式就读公办学校。
统一公开信息。县教育局将适时通过蒲江公众信息网、绿色蒲江、蒲江现代田园教育等媒体,主动向社会公开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的实施细则、监督举报电话等重要信息,全面、细致、准确解读招生政策,接受社会监督。
保障特殊群体子女入学
随迁子女入学。到鹤山街道、寿安街道就读的随迁子女入学按《蒲江县教育局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蒲教发〔2017〕6号)执行。家长应于5月29前日向居住地就近公办学校提出入学申请,并按要求提供在成都市连续依法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一年,及已在蒲江县连续居住满一年等稳定就业和稳定居住的相关规范性证明。
残疾儿童入学。各校要积极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及其家长的工作,对适龄残疾儿童入学要坚决做到零拒绝。动员不适合随班就读的残疾儿童到蒲江县特殊教育中心、泡桐树小学蒲江分校辅读班就读,有条件的可以到成都市特殊教育学校、邛崃盲聋哑学校等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对重度残疾儿童,由县教育局安排送教上门,确保适龄残疾儿童应学全学。
优抚对象子女入学。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直接参与救治新冠肺炎患者的一线医务工作者、进藏干部职工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由家长或者指定监护人,于5月29日前到县教育局教育科交验相关证明材料,符合条件的由县教育局按照相关规定统筹优先安排入学。
双集体户子女入学。法定监护人双方(父和母)均为蒲江县集体户籍,仅本人为外地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由法定监护人一方(父或母)于5月29日前向居住地就近公办学校提出入学申请,并出具法定监护人双方户籍证明、监护关系证明、居住证明等材料。
拆迁人员子女入学。家长可持政府相关拆迁证明材料(拆迁协议须有就读小孩名字)于5月29日前到相应公办学校登记报名。住房安置拆迁户子女入学既可在原户籍所在地入学,也可按安置小区所在地就近入学(只能选择一所学校并在规定时间内登记报名)。货币化安置的拆迁户子女按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
工作要求
严禁违规招生。各学校必须统一步调,严禁提前招生。严格按照划定服务区域组织招生,民办学校招生计划和范围由县教育局核定,公办学校招生范围按照《蒲江县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服务区域一览表》执行。各学校招生方案须在5月11日前报教育局教育科审核备案。不得在规定时间前开展招生宣传(包括公布本校招生简章和广告,接待咨询、参观,举办公益讲座等)。严禁无计划、超计划招生,学校招生信息公布后,不得擅自变更招生计划。所有公、民办学校均不得以笔试、面试、面谈、评测等名义挑选学生,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格控制班额,均衡编班,不得依据考试成绩举办各类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特色班等。严禁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
严格责任追究。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违规学校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撤销学校荣誉性称号、实行年终考核降等并限期整改,视情节轻重对校长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撤销荣誉称号,直至撤职等行政处分。坚决查处将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校招生入学挂钩和有偿招生等行为,对违规参与中小学招生入学的校外培训机构,直接吊销办学许可证,列入“黑名单”,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法律责任。教育局将招生违规情况记入相关学校校长和教师信誉档案,与职称职级评定、评先评优相挂钩。
免责声明:本站发布的教育资讯(图片、视频和文字)以本站原创、转载和分享为主,文章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立场。
如果本文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底部站长邮箱进行举报反馈,一经查实,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感谢您对本站的关注!
新励学网教育平台
海量全面 · 详细解读 · 快捷可靠
累积科普文章数:18,862,126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