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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综合成绩怎么算

发表时间:2024-07-10 03:31:48 来源:网友投稿

综合3是中科三科的综合分。

2009年海南省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科目设置分为全省统一考试科目和市县(单位)组织考查科目两类。全省统一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包括听力测试)、物理、化学、政治、历史、体育8科。考试均采取百分制评卷,以等级和星数呈现成绩。

总成绩等级分由不同科目的等级分相加得到。确定各科目等级分的具体方法为:语文、数学、英语:A为13分、B为12分、C为10分、D为9分、E为8分、F为7分、G为5分、H为4分、I为3分、J为2分。物理、化学、历史:A为10分、B为9分、F为5分、G为4分、H为3分、I为2分、J为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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