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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桃市大学生村干部待遇

发表时间:2024-07-10 10:17:19 来源:网友投稿

仙桃市大学生干部待遇具体如下:1、大学生村干部和红色物业大学生待遇按照前期标准执行。2、一经录用,聘期三年,试用期6个月(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内不合格的,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3、大学生村干部和红色物业大学生由所在镇(街道)统一管理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按相关程序予以解聘。4、大学生村干部和红色物业大学生必须在安排的岗位工作,未经市委组织部同意,上级党政机关和其他单位不得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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