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励学网 > 应试教育 > 仙桃市大学生村干部管理办法

仙桃市大学生村干部管理办法

发表时间:2024-07-10 10:17:19 来源:网友投稿

报考对象须符合以下条件:

1.30周岁以下(1991年6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可放宽至32周岁(1989年6月1日以后出生);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心基层服务岗位,有志于从事农村工作,有较强的吃苦精神,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身心健康;

4.具备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5.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优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违法犯罪调查的;

2.有社会治安处罚等不良记录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被开除公职的;

5.受党纪、政务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8.大学生村干部或红色物业大学生离职或被辞退的;

9.现役军人;

10.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违法犯罪调查的;

11.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12.具有法律法规规定可不受理报考的其他情形的。

请点击输入图片描述(最多18字)

免责声明:本站发布的教育资讯(图片、视频和文字)以本站原创、转载和分享为主,文章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立场。

如果本文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底部站长邮箱进行举报反馈,一经查实,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感谢您对本站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