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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转学。跨省。高中。

发表时间:2024-07-11 01:29:26 来源:网友投稿

你好!可以办理转学,需要参加会考补考。我省学生取得普通高中毕业资格,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我省普通高中(含综合高中的普通班)学籍;2.品行端正,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3.高中期间在每个学习领域都获得一定学分,且总学分达到144以上(其中,必修不少于110学分、选修ⅠA不少于16学分、选修ⅠB不少于12学分、选修II不少于6学分);4.参加所有科目(不包括“自选综合”)的高中会考,且不合格科目不超过一门;5.综合素质评价中的四个测评项目中,不合格的项目不超过一项。有关具体转学手续也需要根据文件规定,

一、 普通高中学生省际转学,须有正当理由,由学生及其监护人向转入地教育行政部门申请,由转入地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学校学额和学生的居住地点,安排相应的学校就读。高三学生在最后一学期一般不予转学。

二、 转学申请需提交的材料包括:经转出地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签署同意的原学校转学证书,转出地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确认的成长记录(新课改的学生,含修习的课程模块名称、成绩、综合实践活动记录、学分、任职和教育教学活动获奖等情况)或成绩证明(未新课改的学生,含各学期各门课程的成绩、综合实践活动记录、任职和教育教学活动获奖等情况),转出地省级高中会考(学业水平考试)办公室确认的会考成绩证明,以及常住户口或其它有效证明。

三、 转入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转入后,应为学生在转入学校中建立电子学籍档案,录入学生基本学籍信息,并在转学证书上签署意见,标明省普通高中学籍号,加盖公章。

四、 转学申请人应在转入地教育行政部门同意转入后一个月内,携带上述转学所需材料或通过特快专递方式,报送省普通高中会考(学业水平考试)办公室确认和录入学分及会考成绩。学分确认和录入。转出地已进入高中新课改的学生,根据所学模块分别确认和录入必修、选修(Ⅰ、Ⅱ)学分。转出地未进入高中新课改的学生,根据该生各学期各门课程的修习时间和成绩确认、录入必修、选修(Ⅰ、Ⅱ)学分。会考成绩确认和录入。我省根据转出地省级高中会考办公室确认的会考成绩证明确认和录入各科的会考成绩。根据我省普通高中会考科目设置,学生在转入时错过的科目,需参加我省相应科目会考的补考。

五、 转入学校应及时将学生修习的课程模块名称、成绩、综合实践活动记录、任职和教育教学活动获奖等情况录入学生电子学籍的成长记录档案中。在高三下学期,应综合学生在原学校及本校的日常表现和学习情况,对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确定四个测评项目的等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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