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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科技大学保研条件

发表时间:2024-07-11 01:51:32 来源:网友投稿

一、推荐条件

(一)品行优良,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身心健康。

(二)修完本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前三年全部课程并取得学分;前三年所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在本年级专业排名前15%以内(“硕师计划”为50%);在校期间,在政府组织的学科竞赛中获得国家级奖励或确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对学校有特别贡献的学生,经院、校两级免试研究生推荐工作领导小组认定,所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在本年级专业排名可放宽至前30%;在同等条件下,在政府组织的学科竞赛中获得国家级一等奖以上(含)的可优先推荐。

(三)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

(四)前三年所修课程为一次性通过,无重修(“硕师计划”申请者不受此条件限制)。

(五)申请“硕师计划”的学生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结果须为二乙及以上。

(六)遵守校纪校规,在校期间无警告及以上处分。

二、推荐工作程序

1、学院成立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王俊年、易贵元成员:许英、杜鑫、刘明伟、詹杰、邹代峰、盛威、刘琼秘书:李祉娣、任朋飞

2、学院成立专家审核小组。

3、学院教务办、学工办根据各专业前三年所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排名情况,公布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名单。

4、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向学院教务办提交《湖南科技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并提交加分书面申请,所有申请加分项须提供证明材料,上交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备查)。逾期未提交者,视为自动放弃推免。

5、学院专家审核小组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可以加分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并组织相关学生在学院进行公开答辩。对学生提交的多篇科研成果实行代表作评价,评价重点聚焦到创新质量和个人贡献。答辩全程录音录像。对材料审核情况进行公示。6、按照综合成绩排名,由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拟推荐人员名单并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期间学生对推荐结果持有异议,可向学院推免工作小组申请复议;如学生对复议结果不服,可进一步向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申诉,申诉结果为最终结论。公示结束后学院不再接受学生推免复议申请。

7、学院公示无异议的学生填写教育部统一印制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经学院审核盖章后,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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