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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宿舍查寝要求

发表时间:2024-07-11 03:43:29 来源:网友投稿

关于大学宿舍查寝要求如下:

1、查寝时间从21:50开始、至22:15结束,全体同学在此时间段必须在本人入住的寝室学习、生活,查寝时间段不在本人寝室且无有效假条的学生一律视为晚归或外宿违纪行为。查寝对象为全校所有学生(通过学校批准的走读生除外)。

2、全校各栋学生宿舍从21:50开始锁门(周五、周六晚自22:20锁门),实行“只进不出”,学生宿舍锁门后由外进入的一律为晚归(凭身份证等有效证件核实身份),锁门后一个小时内(周五、周六为23:20,其他时间为22:50)未回学生宿舍登记晚归的一律视为外宿。

3、如果经过二级学院或学校批准请假的学生,需要提前准备好请假条等凭证在查寝时出示,事后请假、补假的一律视为无效。对节假日、周末不回校住宿的学生,各学院应尽可能了解学生去向,做好统计和教育管理。

4、全体学生要积极配合执勤师生查寝,如果有拒不配合、无理取闹、态度恶劣、辱骂或殴打执勤师生等情况的,一经查实,视情况给予教育、处分、处理。

5、查寝时对寝室是否存在违规违纪(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等、寝室卫生、是否喂养宠物、经商等)等情况做好详细记录并及时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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