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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生的学生证怎么办理

发表时间:2024-07-11 05:47:21 来源:网友投稿

法律分析:中学生学生证可以在学校学生处进行办理。

不慎损坏学生证、校徽,现有本人交付书面补发申请,向学院领取“学生证补办申请表”,如实填写,经辅导员(班主任)签署意见,院办公室盖章,携带损坏的原件到学生处办理。

不慎丢失学生证、校徽,应及时向学院办公室报失、登记;对丢失学生证者,须登报声明该证作废,要求补发时,应填写“学生证补发申请表”并经辅导员(班主任)签署意见。

院办公室审核、盖章后报学生处,办理登记手续,缴纳登报费,从登报之日起须有一个月考察时间,确无找回可能时给予补发。考察期间如找回,可与学生处联系撤回申请。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的,可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二款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该罪名是一个选择性罪名,具体而言,伪造学生证的行为触犯的是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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