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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课程标准指出演唱歌曲是中小学音乐教学的基本什么

发表时间:2024-07-11 07:07:06 来源:网友投稿

音乐课程标准指出演唱歌曲是中小学音乐教学的基本内容。

新音乐课程标准指出:“演唱歌曲是中小学音乐教学的基本内容,也是学生最易接受和乐于参与的表现形式。

音乐课程标准是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中小学音乐教学指导文件。分科课程标准之一。中国教育部于1932年、1936年、1942年、1948年先后颁布小学和初、高中音乐课程标准,内容包括教学目标、教材纲要、教学要点等部分。教学目标历次略有不同。

1936年的中学音乐课程标准所订的教学目标,初中为:(1)发展学生音乐之才能与兴趣;(2)使学生能唱普通单复音歌曲,并明了初步乐理;(3)训练听觉,使有欣赏名歌曲之能力;(4)涵养美的情感,及融和、乐群、奋发、进取等精神。

高中为:(1)继续发展学生音乐之才能与兴趣;(2)能使独唱、合唱较高深之歌曲;(3)增加欣赏音乐之程度;(4)涵养谐和、优美、刚强、沉着之情感,并发挥仁爱、和平、勇武、壮烈等之民族精神。

小学音乐科课程标准:

1942年的《小学音乐科课程标准》中为:(1)增进儿童快乐活泼的天性,以发展其欣赏音乐的兴趣;(2)发展儿童发音的官能及认谱节奏的能力;(3)培养儿童歌唱演奏及音乐表演的兴趣和能力。

(4)利用儿童的心理反应,授以优美雄壮的歌曲,以激发其活泼、勇敢的情绪,并鼓励其进取团结的精神,以完成乐教的功能。教材纲要部分表列各学年教材内容要项,包括欣赏教材、基础训练教材、歌曲教材、表演教材几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于1950年颁布《小学音乐课程暂行标准(草案)》,所订目标为:(1)培养儿童正确的听音、发声、歌唱、简单演奏等初步的音乐知识和技能。(2)培养儿童爱好音乐,以音乐陶冶身心,丰富生活,并乐为人民服务的兴趣和愿望。

(3)培养儿童活泼、愉快、热情、勇敢及“五爱”国民公德和保卫祖国、保卫世界和平的爱国主义思想和感情。教学内容包括唱歌、乐谱知识、乐器、欣赏几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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