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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课程标准》提出小学个阶段习作教学的目标是什么

发表时间:2024-07-11 08:34:23 来源:网友投稿

第一学段(1~2年级)

(三)写话

1.对写话有兴趣,写自己想说的话,写想像中的事物,写出自己对周围事物的认识和感想。

2.在写话中乐于运用阅读和生活中学到的词语。

3.根据表达的需要,学习使用逗号、句号、问号、感叹号。

第二学段(3~4年级)

(三)习作

1.留心周围事物,乐于书面表达,增强习作的自信心。

2.能不拘形式地写下见闻、感受和想象,注意表现自己觉得新奇有趣的、或印象最深、最受感动的内容。

3.愿意将自己的习作读给人听,与他人分享习作的快乐。

4.能用简短的书信便条进行书面交际。

5.尝试在习作中运用自己平时积累的语言材料,特别是有新鲜感的词句。

6.根据表达的需要,使用冒号、引号。

7.学习修改习作中有明显错误的词句。

8.课内习作每学年16次左右。

第三学段(5~6年级)

(三)习作

1.懂得写作是为了自我表达和与人交流。

2.养成留心观察周围事物的习惯,有意识地丰富自己的见闻,珍视个人的独特感受,积累习作素材。

3.能写简单的纪实作文和想象作文,内容具体,感情真实。能根据习作内容表达的需要,分段表述。

4.学写读书笔记和常见应用文。

5.能根据表达需要,使用常用的标点符号。

6.修改自己的习作,并主动与他人交换修改,做到语句通顺行款正确,书写规范、整洁。

7.课内习作每学年16次左右。40分钟能完成不少于400字的习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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