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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子入小学,一定是就近原则吗

发表时间:2024-07-11 12:10:04 来源:网友投稿

小孩子入小学原则上是就近,即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但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军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予以保障。

扩展资料

参照《哈尔滨市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就学暂行管理办法》第三条,凡随在我市务工的父母在我市暂住、拟到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借读的适龄儿童少年,可由其父母向暂住地所在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借读申请。

参照《哈尔滨市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就学暂行管理办法》第四条,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申请借读时,须准备以下材料:

(一)居民户口簿原件;

(二)暂居住地公安部门核发的居民暂住证;

(三)务工证明(下列三种务工证明之一即可,用人单位出具的经当地就业部门核准的招(聘)用工备案手续;从事个体商业活动的出具当地工商管理部门颁发的经营执照复印件;灵活就业人员由居住地街道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灵活就业证明);

(四)原就读学校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就学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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