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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不让带手机,但是我想带怎么办

发表时间:2024-07-11 12:29:17 来源:网友投稿

没有法律规定学校不让带手机,宪法赋予公民通信自由和私有财产不受侵犯的权利。

学校没有权利禁止手机作为交流工具。其他文件、规章与宪法相抵触的,无效。但是宪法也规定,个人在享受自己的合法权益时,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社会的利益,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如果你在使用手机的过程中侵犯了他人的权益,你将不再享有这项权利。例如在课堂上玩手机影响了教师的教学和其他学生的听课,侵犯了他人的受教育权,影响了集体休息时他人的休息权。

所以国家法律中并没有规定是否允许使用手机,但是应该根据各个学校的规定来决定。

扩展资料:

学校无权没收或暂扣学生的物品

没收和暂时没收财产属于行政处罚的范畴,学校作为教育机构显然没有这种权利。学校无权没收和扣押学生的财产,这违反了民法通则关于私人财产(书)神圣性和不可侵犯性的规定,即没收和没收。

只有在法律有规定的情况下,有权的部门才能行使,法律没有规定学校可以没收、没收学生财产,所以是违法的。

学生作为公民,有权拥有自己的财产,有权自行处置。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没收、损毁、丢失个人财产,或者赔偿损失。

根据法律规定,没收是一种行政处罚,必须由执法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教师不是行政执法人员,也没有法律依据,无权没收公民的财产。他们的行为是违法的,学生可以向教育局投诉,甚至提起诉讼。

严格来说教师没有权利没收或“照顾”学生的财物,未经他们的同意。

“保管为保管”是未经当事人同意强行转移占有的财产,也是对个人财产合法所有权的侵犯。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民法通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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