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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关于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若干规定的培养方式

发表时间:2024-07-11 13:07:45 来源:网友投稿

在博士研究生培养过程中,应合理安排课程学习、社会实践、科学研究、学术交流等各个环节,应着重培养博士研究生的优良学风、探索精神、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和创新能力。博士研究生的培养实行导师负责和集体培养相结合的办法。对每位博士研究生都必须成立博士研究生指导小组。博士研究生指导小组,应由该生的导师为组长,另有3—5名本专业、相关学科专业的专家组成。博士研究生导师应按照《北京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职责及有关规定》,全面关心和指导研究生的成长。指导小组成员协助导师,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①制定博士研究生培养计划,并督促检查其实施;②对博士研究生进行政治思想、学风、品德等方面的教育;③指导和检查博士研究生的课程学习、科学研究和学位论文工作。培养博士研究生的过程中,在保证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导师和指导小组可采取灵活多样、行之有效的培养方法,提高博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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