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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大学大学生活动中心的管理细则

发表时间:2024-07-11 13:16:10 来源:网友投稿

1.外来人员须出示有效证件或经值班人员批准后方可入内。2.各厅室须申请联系单后方可外借,并将申请单位的姓名、院系、联系方式留下,等候通知和安排。3.活动中心成员和使用中心的单位要维护中心的设备完好无损,如有损坏,由使用单位负责赔偿,活动结束后,保证使用厅室恢复原貌。4.不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活动中心墙上、音响上粘贴悬挂任何物品,如:海报、照片、条幅及其它装饰物品。5.各厅室活动期间,不允许场内人员站在椅子、桌子或暖气片上,注意活动秩序。6.其他组织人员使用电话时,要登记其打电话的事由及姓名、职务,禁止打私人电话。7.外来人员不得随意走动,须由值班人员引领到指定位置,在规定范围内活动。8.禁止任何人员在活动中心任何地方吸烟,违者将被勒令离开。9.各厅室开展活动布置场地时,必须留出防火通道并保证出入畅通。10.拒绝在活动中心开展与燃放烟花、烟火相关的活动。11.不得随意移动消防、安全等设施设备。12.服从活动中心工作人员的统一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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