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励学网 > 应试教育 > 写财会硕士论文新会计准则与税法的差异研究

写财会硕士论文新会计准则与税法的差异研究

发表时间:2024-07-11 14:27:16 来源:网友投稿

  会计准绳与税收法规根本原则是企业停止会计核算所必需遵照的规则和总体请求。新原则规则了会计核算信息质量请求,详细包括权衡会计信息质量的普通准绳(如相关性、一向性准绳)、确认和计量的普通准绳(如权责发作制和配比准绳)、起修正作用的普通准绳(如慎重性、重要性准绳);而税法的准绳主要包括权责发作制、配比、相关性、合理性准绳等。

  1.权责发作制准绳

  会计原则和税法在权责发作制的应用上存在不分歧的中央。在所得税会计上,税法请求征税人应在费用发作时而不是实践支付时确认扣除,这与会计原则是分歧的。但增值税会计处置却不完整适用权责发作制准绳,其进项税金抵扣必需先对专用发票停止认证,认证经过前方可抵扣。因而企业每期交纳的增值税,并不是企业真正增值局部的税金,即并非完整依照权责发作制准绳停止处置。  2.慎重性准绳

  3.重要性准绳

  会计原则的重要性准绳指的是在选择会计办法和程序时,要思索经济业务自身的性质和范围,依据特定的经济业务对经济决策影响的大小来选择适宜的会计办法和程序;而税法不供认重要性准绳,只需是应征税收入或不得扣除项目,无论金额大小均需按规则计算所得。例如会计原则对以前年度的严重和非严重会计过失给予了不同的更正办法,而税规律从不采用“重要性”准绳。 4.本质重于方式准绳

  会计原则规则企业应当依照买卖或事项的经济本质停止会计核算,而不应当仅仅依照它们的法律方式作为会计核算的根据。www.bfblw.com/article.asp?ID=33083论文网例如,在售后回购业务的会计核算上,依照“本质重于方式”的请求,视同融资停止账务处置;但税法并不供认这种融资,而视为销售、购入两项经济业务分别停止处置,交纳流转税和所得税。

免责声明:本站发布的教育资讯(图片、视频和文字)以本站原创、转载和分享为主,文章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立场。

如果本文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底部站长邮箱进行举报反馈,一经查实,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感谢您对本站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