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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师范大学电费怎么交

发表时间:2024-07-12 09:56:27 来源:网友投稿

安庆师范大学水电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学校水电管理,合理利用水电资源,建设节约型校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凡由学校供水供电的单位或个人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后勤管理处是学校水电管理部门,其职责是: (一)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地方水电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学校水电建设总体规划和水电管理相关制度。 (二)负责学校水电管理组织、协调,水电设施管理、运行和维护等工作。(三)负责核定单位或个人水电使用性质及收费标准。(四)负责学校节水节电宣传,积极推广和使用节水节电新技术和新产品等工作。第四条用水用电申请及受理 (一)凡需用水用电的单位或个人,应向水电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校外单位或个人使用水电须与学校水电管理部门签订《水电供用合同》,并按相关规定缴纳保证金。 (二)单位或个人变更水电使用性质、户名,暂停或停止使用水电,移动计量设施,应事前向水电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办理相关手续。 (三)水电使用单位需新增大功率(单件3KW以上、多件总功率10KW以上)用电设施设备,应将购买申报资料报水电管理部门审查备案。  第五条水电计量管理 (一)凡单位或个人用水用电须安装计量装置,各楼栋和凡能集中计量的使用单位须安装总表;对难以独立计量的单位或个人,用电量按电器功率实行分摊,用水量按房屋面积和人数实行综合分摊。 (二)水电计量装置管理工作由水电管理部门统一负责,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自行变更和拆除。(三)水电计量装置不能准确计量,使用单位或个人应及时办理更换手续,费用自理。(四)水电计量装置计量不准或损坏,在接到水电管理部门的通知后,使用单位或个人仍不换表的,学校按以下方法收取水电费:①居民用户,自接到水电管理部门书面通知后的第二个月起,水费按15吨/月扣取;其他用户,按照水表口径所对应的流量收取水费。②电费按计费电能表标定电流值所指的容量乘以使用时间计算确定。每日的使用时间:电力用户按12-24小时计算,照明用户按6-12小时计算。  第六条水电收费管理 (一)财务处是学校唯一水电费结算单位,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自制收据进行水电收费。 (二)水电使用单位或个人须装表计量。校内基建施工、营业网点等水电使用单位,经水电管理部门批准后,自费安装水、电计量装置。 (三)水电计量装置损坏后,使用单位或个人应及时向水电管理部门报修,不得擅自更换水电计量装置,并通知抄表人员及时记录原表底数。换表相关费用由用户承担。 (四)校内各类工程竣工后,应由使用单位到水电管理部门办理申请用电用水手续,获得批准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使用水电。(五)校内经济独立核算单位水电费一律自理,在接到水电管理部门的交费通知后,需在7个工作日内缴纳水电费;逾期不交,学校按其欠费额的千分之二加收每天滞纳金,直至停止供水、供电,并按相关规定追究责任。(六)对外招租的管理部门为其招租设施交纳水电费的责任主体单位,须督促承租单位自费安装水电计量装置,办理相关手续,每月按实缴纳水电费。(七)学生公寓学生用电,除学校补贴的用电额度外,学生须通过“学生公寓智能化电控系统”购电,严禁以其他方式购电;(八)实验室属于教学、实验活动产生的水电费,由学校承担;开展经营性活动产生的水电费,按活动收费总额的百分之五收取水电费。收费电子阅览室、计算机培训等场所,须装表计量,按实收费。(九)基建、维修等工程临时用水用电,工程管理单位须督促施工方办理临时用水用电申请手续,按施工用水用电价格标准按月缴纳水电费。若施工方水电费未交清,学校有权停止供水供电,暂缓结算工程款等措施。(十)职工调整住房或调离学校,须到水电管理部门结清水电费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十一)教职工水电费由财务处从工资中扣除,其他人员水电费,由用人单位从工资中代为扣除并及时划转财务处,或由其个人按月按实缴纳水电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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