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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宏帆八中初中录取条件

发表时间:2024-07-12 11:57:49 来源:网友投稿

重庆宏帆八中初中录取条件如下:

1、江北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2、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或其父(或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江北区有房屋产权证明并实际居住

3、符合江北区区外户籍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

印证材料包括:

学生本人江北区户籍原件照片;适龄儿童、少年或其父(或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江北区的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证明(可以三种方式之一提供: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证明纸质版的原件图片或电子版,通过重庆市政府“渝快办”APP平台获取;房屋抵押合同的原件或复印件图片;购房合同的原件或复印件图片)。

适龄儿童、少年的区外户籍及法定监护人的“同意入户核查实际居住地承诺书”、适龄儿童或少年的父(或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江北区的合法工作证明(在江北区内开办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年度经营正常年报(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黑名单的企业除外)、企业完税证明或与用工单位的合法劳务用工合同、协议等)的原件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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