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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关于小学生请假的规定

发表时间:2024-07-12 15:03:47 来源:网友投稿

1、学生严格遵守学校作息时间,按时上学,不迟到早退。上课期间学生不请假又不到校,班主任及任课教师要及时和家长联系,查清原因,做好登记,出现问题由上课教师负责。

2、学生生病或特殊情况不能到校,家长必须通过电话或亲自到校向班主任请假。学生无请假条班主任代写(并注明原因)。因病请假的班主任要做好学生病因调查,询问病情,并做相应记录。

3、上课期间,学生不得随意离校,如生病等特殊情况需中途离校,必须由家长亲自到校请假,填写请假条,经班主任签字后方可离校。

4、学生如突发疾病,班主任及任课教师必须及时联系家长,由班主任或学生家长带领学生就医并履行请假手续。情况严重的及时报告带班领导。

5、学生请假填写学校统一格式的请假条,由家长陪同,班主任签字后生效,班主任有事不在由代理班主任签字。班主任批准后将请假条交给班级管理员统一保管。

6、住宿生请假条一式两份,一份交班级管理员,另一份交寝室管理员。

7、班主任及任课教师要负起责任,不能随便准假,必须见到家长或接到家长电话后可批准。如因不负责任出现严重后果由班主任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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