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语文课程目标从哪三方面进行设计的
设计语文课程目标遵循哪些指导思想?
课程教材研究所崔峦
课程目标是语文课程标准的第二部分。它体现了语文课程在培养人方面达到的目的、提出的要求。包括“总目标”和“阶段目标”。是语文课程标准化的核心部分。
设计课程目标的指导思想,一是九年一贯整体考虑,体现课程目标的整体性、阶段性和连续性。
以往的教学大纲,小学和初中分段设计,彼此缺少联系,在课程目标上难免出现重复要求、难易倒置、相互脱节等问题。这些问题必然导致在教材、教学上出现同样的问题。此次语文课程标准在课程目标上,九年一贯整体设计。在“总目标”之下,按1-2年级、3-4年级、5-6年级、7-9年级这四个学段,分别提出“阶段目标”,克服了小学和初中的割裂,使二者成为一体,很好地体现了语文课程目标的整体性、阶段性和连续性。
二是从三个维度提出课程目标,全面而富有新意。
无论是“总目标”还是“阶段目标”,都是从“情感、态度、价值观”“知识、能力”“过程、方法”这三个维度提出的,比较全面。拿“总目标”来说一共有十项。1-4项是侧重于“情感、态度、价值观”的目标,兼有“过程、方法”的目标。第5项是侧重于“过程、方法”的目标。6-9项分别从识字写字、阅读、作文、口语交际诸方面提出目标,侧重点是“知识、能力”以及“过程、方法”。第10项从能力方面提出新要求——“初步具备搜集和处理信息的能力”。
说课程目标有新意,除了目标从三个维度提出、体现新思路以外,还表现在:课程目标很好地体现了前面讲到的语文课程的基本理念,特别是全面提高语文素养的理念,转变学习方式、使学生学会学习的理念。课程目标从时代需要出发,提出一些新目标、新要求。如,“能主动进行探究性学习”“初步具备搜集和处理信息的能力”“初步学会文明地进行人际沟通和社会交往,发展合作精神”“关心当代文化生活,尊重多样文化。”
三是从五个方面提出“阶段目标”,其中“综合性学习”的目标更应引起重视。
阶段目标从“识字与写字”、“阅读”、“写作”(1-2年级为“写话”,3-6年级为“习作”)、“口语交际”和“综合性学习”等五个方面提出要求。特别值得重视的是,在各个年段的具体目标中,都提出了“综合性学习”的目标。这是全面提高学生的语文素养、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重要举措,值得认真研究,并在实践、探索中逐步积累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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