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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师范大学辅修和第二专业

发表时间:2024-07-13 02:15:41 来源:网友投稿

汉语言文学(师范)、应用心理学(师范)、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英语(师范)、地理科学(师范)、化学(师范)、生物科学(师范)、物理学(师范)、小学教育(师范)、学前教育(师范)、教育学(师范)、教育技术学(师范)、思想政治教育(师范)、体育教育(师范)、美术学(师范)、音乐学(师范)历史学(师范)、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师范)。

只要是同一学科门类下,非师范专业学生只能修读师范专业的教师教育模块课程,主修专业相同的教师教育课程不得相互充抵,因此选修辅修专业课程时要特别注意核对,不要修读和主修专业相同的课程。

扩展资料:

符合修读规定的非师范类专业本科学生,修满20学分,可申请辅修专业证书;修满45学分(含教育实习),成绩合格并符合主修和辅修专业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可授予相应的辅修学士学位(以培养方案为准)。其中辅修课程中修满20学分教师教育课程,同时可申请“教师教育课程结业证书”。

符合修读规定的师范类专业本科学生,辅修其它师范类专业课程,修满20学分,可申请辅修专业证书;修满45学分,成绩合格并符合主修和辅修专业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可授予相应的辅修学士学位(以培养方案为准)。其中与主修专业相同的教师教育课程不得相互充抵,需选修其它专业课程,中学教育实习可免修(辅修小学教育,学前教育教育实习不可免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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