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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三名初中生野浴两人溺亡,事件责任到底在谁

发表时间:2024-07-13 02:28:50 来源:网友投稿

辽宁三名初中生野浴两人溺亡事件,责任在初中生。

虽然说是初中生,比较喜欢一些冒险的事物,就是花儿一样的年纪,但是却在野外游泳的过程当中去世了,只有一位有幸活了下来。但是他们出事故的责任也并没有人会负担的。因为老师和校长经常会去河边提醒这些学生不要下水,而且不要游泳,虽然是在一再提醒下,这三名学生还是没有忍住偷偷跑去游泳最终有两名学生直接溺在了河里,直到后面一天,才把他们的尸体打捞上来。

不过这件事情的责任到底在谁呢?其实不在老师,也不在家长,就是在学生自己。不过父母也是有一些责任的,因为毕竟他们没有管好自己的孩子,但是在了解之后发现,这三名孩子其实都没有父母,而且老辈的人管不住他们可能也是可以理解的,因为年龄毕竟有些大了,再加上孩子是青春叛逆期,难免就会吵架。

所以说谁也不想发生这样的事情,发生了之后,给每个家庭造成的影响都是非常大的。不过幸好还有一个孩子能够活了下来,这个孩子在经过检查之后,发现并没有什么大问题。

就是因为这件事情也给当地的孩子造成了一定的影响,他们以后肯定不会再去了,是年轻的生命换来的以后孩子们的教训。不管是不是辽宁的这个学校,还是其他的一些小村落里,有河的学校都应该要管教好学生,不要下水游泳。即便是没有河的一些学校,或者是离河非常远的一些大城市里面,也要叮嘱这些孩子,不要随便的离家去玩耍,真的不一定会发生什么样的事情,甚至还有发生车祸的。所以孩子们的安全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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