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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阶段语文学科教学目标三种表述方式

发表时间:2024-07-13 05:04:34 来源:网友投稿

如果说教学内容决定“教什么、学什么”,那么教学目标则规定“教到什么程度、学到什么水平”。一般来说教材中的课文大多是文质兼美的文章,在思想内容、语言表达、写作方式等方面都可以作为学习的样板。因此每一次阅读教学很有必要对每一篇课文的重点教学内容和目标有所选择和设计。

(一)紧扣课标,抓住中心

《安塞腰鼓》是苏教版六年级上册中的一篇艺术散文,具有一种夺人魂魄的美。教学这一课有人认为可以指导学生朗读背诵,体味语言之情感;有人认为这一课的构思很奇特,“好一个安塞腰鼓”在课文中出现多次,应引导学生品味构思之精当;有人认为这篇文章有深刻的寓意,应该探究意蕴之深远;有人认为课文想象奇特,应该创设情境填补空白,展示想象之瑰丽;有人认为这篇文章就是王荣生先生所说的“定篇”,应该理解透彻,上述内容都要涉及……“教材无非是个例子”,每一种说法都能找到依据,都能说出道理。究竟应该教什么?打开课标,我们不难发现,第三学段重点目标之一是:“在阅读中揣摩文章的表达顺序,体会作者的思想感情,初步领悟文章基本的表达方法。”根据课标的规定,结合文本内容,我们很快拨开了“云雾”:这篇课文的重点目标应界定在“体会情感与表达形式的关系”上。

(二)研透文本,突出重点

教材价值从实质上规定了一篇课文的教学内容与教学目标。面对课文我们应该立足在一个阅读者的立场来思考。一个真正的阅读者,为了要掌握文本的内容,在阅读前会做些准备来帮助自己更容易地理解将要阅读的文本;阅读时,恰当地运用策略掌握文本的内涵,对文本进行赏析,或是以自己的观点回应文本;阅读后,反思自己运用的阅读策略。小学语文教材在选编课文时已经对文章的内容、文体、语言表达等有所分析和考虑,在单元说明或课后习题中也对文章的教学内容重点有所提示。我们在进行教学设计前,一定要把握课文思想内容对读者产生的精神影响、价值引领等,体现教材的人文性;谙熟课文言语表达形式对学生积累语言材料、习得言语规律、发展语文能力、获得言语智慧等方面有独特功能,体现出语文的工具性。因此教师必须具备相关的学科知识,并从思想内容、言语形式、学习方法等多个视角去发掘教材课文的教学价值。教学目标必须契合并体现一篇课文实质上的教学价值,否则就会让教学偏离方向、失去意义。

(三)立足学生,指向有效

语文教师的任务就是激发学生学习语文的兴趣,利用教材这个例子教给学生听说读写的方法,引导学生运用掌握的方法进行听说读写的语文实践,逐渐形成语文能力。现有的课程文化和教科书编写者都主张充分发挥语文教师的专业自主性,希望教师能根据学生的学习基础和学习能力状况来确定具体的教学目标及重难点。但华东师范大学博导崔允漷先生提醒我们,“目标指向是学生通过学习之后的预期结果,行为主体必须是学生;目标陈述是为了便于后续评价,行为动词必须清晰、可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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