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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管理规程的第十章 附则

发表时间:2024-07-13 08:50:52 来源:网友投稿

第五十八条 小学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本规程的规定,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校章程。第五十九条 本规程主要适用于城市小学、农村完全小学以上小学,其他各类小学及实施初等教育的机构可参照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可根据本规程制定实施办法。第六十条 本规程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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