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励学网 > 应试教育 > 关于四川省高中生转学的问题

关于四川省高中生转学的问题

发表时间:2024-07-13 13:03:39 来源:网友投稿

普通高中学生一般不予留级;从今年秋季入学起,所有学生学籍实行电子化;有医院证明的学生休学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一学期内旷课累计140学时的学生将被退学;高中学校原则上不得接收借读学生……昨日,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我省沿用了多年的高中学生管理办法将作废,新的《四川省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行)》于近日公布,并将于9月起施行。

  上学

  9月起

  使用电子学籍

  “办法”规定,从今年9月起,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由省、市(州)、县(市、区)三级教育行政部门与学校共同管理,以市(州)教育行政部门为主。学校主要负责信息录入、信息备份,为学生建立纸质和电子学籍档案。

  全省建立统一的普通高中学生电子学籍信息网络管理系统,对全省普通高中学生学籍实施电子化管理。

  留级

  普高生

  一般不予留级

  “办法”规定,普通高中学生一般不予留级。确因学习困难无法跟班学习的,由学生及其监护人向学校提出留级申请,经学校同意,报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予留级。但是毕业年级学生不予留级。

  学生因病需要休学的,由学生及其监护人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提交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诊断证明,经学校同意,并报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免责声明:本站发布的教育资讯(图片、视频和文字)以本站原创、转载和分享为主,文章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立场。

如果本文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底部站长邮箱进行举报反馈,一经查实,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感谢您对本站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