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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博士研究生安家补助费

发表时间:2024-07-13 13:25:40 来源:网友投稿

律师分析:

西安市博士研究生安家补助费旨在鼓励和吸引优秀的博士研究生到西安市工作,提高当地的科技创新能力和发展水平。根据规定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需要在西安市落户并签订3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同时需具备博士学位、非本市户籍、年龄不超过35周岁等基本条件。如果博士研究生符合条件,将可以获得一次性最高20万元的安家补助费用,主要用于购房、租房和其他生活费用,补助标准和发放方式由西安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制定并执行,并需提交相关材料进行申请。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博士研究生在3年内解除劳动合同、离开西安市、被辞退等情况发生,所获得的安家补助费用可能需要返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才流动服务促进法》第十八条对于在全国范围内流动人员中的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和其他符合条件的人才,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应当为其提供流动便利、信息咨询、职业介绍、服务指导、宣传推介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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