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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大学挂科处理办法

发表时间:2024-07-13 21:24:03 来源:网友投稿

吉林大学挂科处理办法为必修课程及专业实践教学环节考核不及格学生可以补考或重修。选修课程不及格,学生可以重修也可以改修。三门公共选修课程不及格者,不得选修其他公选课程,必须重修。

对于成绩不满意的课程,学生可以申请重修。学生重修需自行网上选课,随下一年级插班修读,或学校根据选课情况及教学要求单独开班。学期正常开出的课程(除全校公共必修课外),原则上不再单独开设重修班。重修考试要求与正常考试完全相同。

关于吉林大学挂科重修的其他规定。

《吉林大学本科学分制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学生因考核不及格重修的课程,成绩如实记载,考试通过后绩点按原换算绩点减去0.5记载,最低为0.5。因对考核成绩不满意重修的课程以及缓考的课程,成绩如实记载,绩点正常换算。

第二十六条无故旷课,累计时间超过课程学时数的三分之一者,或作业、实验完成量少于规定的三分之二者,均不得参加该课程的考核,期末成绩按零分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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