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一下哈佛大学的名人
哈佛大学成立于1636年,是美国最古老的和最著名的大学之一。
哈佛是为纪念第一位为其捐资的慈善家-约翰.哈佛而命名的。
哈佛的学生在管理、交流技巧以及全球经济,市场和金融方面的能力得到了用人单位的极高评价,在以上领域哈佛商学院在全美都名列前三。
哈佛法学院创立于一八一七年,虽然比大学部(HarvardCollege)建校(一六三六)
晚几近两百年,仍是美国最古老的法学院。
传承着常春藤盟校的盛名,哈佛大学前后曾经栽
培过七任美国总统,逾四十位教授或校友曾获诺贝尔奖,大学部及法学院向来皆列全美排行
前三名。
与多数美国法学院一样,哈佛法学院提供三个主要的学位学程,JD(Doctorof
Jurisprudence)、LL.M.(MasterofLaws)以及S.J.D.(Doctorof
JuridicalScience)。
此三学程虽各有不同的入学资格及学位条件,但在法学院每年提
供
的二五0门左右的课程(course)或小班讨论(seminar)课中,不同学程的学生混杂一起
上
课。
至于非学位的部分,除了来自全球各地的访问研究(visitingresearch)之外,尚
有例行短期课程,包括人权研究(HumanRightsProgram)、***法研究(Islamic
LegalStudies)、国际税法研究(InternationalTaxProgram)、协商研究(
ProgramonNegotiation)、律师实务课程(ProgramofInstructionfor
Lawyers)等。
哈佛法学院于一九九九年有一四六位教授,每年亦有许多全球知名的访问教授
(visitingprofessor)开课。
宪法乃系传统中最强的学门之一:RobertWalmsleyUniversityProfessor,
Frank
Michelman美国八○年代后期,宪法理论中所谓「共和思想复兴运动」(civic
republicanrevival)的代表人物之一,同时也被认为是JohnRawls的政治哲学在宪法理
论
中的代言人。
著名的宪法学LaurenceH.Tribe曾在现任总统GeeW.Bush的选举争议
中,担任前总统选人AlGole的顾问。
其在1978年出版的AmericanConstitutional
Law(现已改版至第三版)被认为是自JosephStory大法官的mentariesonthe
ConstitutionoftheUnitedStates于1833年问世后,美国最重要的宪法注释书
(treatise);有趣的是,Story大法官也是哈佛法学院第一位讲座教授。
CharlesFried
曾
担任里根***时期的SolicitorGeneral,是美国重要的保守派宪法学教授,认为法律自成
体系有其独立于社会价值之外的理性。
刑法学教授AlanM.Dershowitz偏重于宪法观点
的
刑事司法正义,曾参与诸多知名案件,除了也在Bushv.Gore诉讼过程中提供法律意见
外,
更是Simpson案中最重要的被告法律顾问。
ElenaKagan专长于行政权理论及政法。
美国法律史大师MortonJ.Horwitz所撰写的两册TheTransformationof
American
Law,贯穿美国从独立之前到二十世纪中期,深入地分析其间法律制度与经济发展的互动。
其
中第一册于1977年出版时,更被认为提供了美国法律史一种全新的认识观点。
批判法学派(Criticallegalstudies)教授们常对学生极具有启发性即挑战性,其
中
以DuncanKennedy与RobertoUnger最值得一提。
与一般所认知的批判法学者不同的是,
DuncanKennedy与RobertoUnger都是从现行法律体系出发,揭穿既有法律体系所宣称的
价
值中立。
其中DuncanKennedy于1979年出版的文章TheStructureofBlack
Stone's
mentaries,从检视monlaw的基本体系与结构指出现行法律中的基本构造,如公
私
二元对立、实体与程序区分等看似中立的概念,实则包含了维持现状的价值决定;他的A
CritiqueofAdjudication一书是许多学生的最爱。
至于RobertoUnger更从反省启蒙之
后
西方知识体系的发展,指出现代西方理性法思考的局限。
两位始于女性主义法学研究的女性教授颇值得一提。
MarthaMinow从女性主义的观点
出
发,分析认同政治与宪法平等保护之间的关系,近年来更把关怀的焦点扩大至转型正义的追
寻,从restorativejustice的角度探讨转型社会中冲突解决与族群和解的可能性与可行
之
道。
JaHalley则结合女性主义与同志理论,批判既有法律体系对于女性、同志以及其
它
弱势族群的歧视。
国际法方面HenryJ.Steiner乃系人权学程(HumanRightsProgram)的指导教
授,亦开立国际人权法等课程。
Anne-MarieSlaughter则偏重于国际关系及制度理论
(Institutionali***),她同时也是由LL.M.及S.J.D学程组成的Graduateand
InternationalLegalStudies的指导教授,不过她二00二年秋即将离开哈佛,转到普林
斯
顿(Princeton)大学的国际公共事务学院担任院长(DeanoftheWoodrowWilson
SchoolofPublicandInternationalAffairs)。
甚受学生欢迎的欧体法(EULaw)
及
世界贸易组织法(WTO)大师JosephH.H.Weiler,亦于二00一年秋被纽约大学挖角。
法律经济分析亦系哈佛相当强的一门,许多教授具有经济与法学双博士,并各以不同领
域为法律经济分析之体裁,LucianA.Bebchuk开有法律经济分析、公司法、公司并购及重
整、资本市场等课程;LouisKaplow则开有法律经济分析及税务政策等课程。
StevenM.
Shavell的法律经济分析课程亦颇受学生好评。
公司法方面法学院院长(Dean)RobertC.Clark早在一九八五年出版的公司法教科
书
历久不衰ReinierH.Kraakman的公司法、公司财经(CorporateFinance)、公司治理
(corporategovernance),JohnC.CoatesIV的公司法,证交法,公司并购(M&A)等
课
程,在理论体系与实务运作上皆兼具启发性。
行为主义学派(Behaviori***)、研究侵权行为
法出身的JonHanson的公司法课程则是另一绝,不断提出对资本主义的质疑。
HalS.
Scott
乃系国际财经学程(InternationalFinancialSystemsProgram)的指导教授,其国际
金融法、国际财经法、证券交易法等课程皆颇受欢迎。
ElizabethWarren则系知名破产法
学
者。
哈佛法学院的智慧财产权及科技法律课程相形稍弱,二00一年春天,学生尚集结签名要
求学校强化智财权及科技法律相关师资。
WilliamW.FisherIII所开立的智财权、比较及
国际智财权法体系清晰,甚受欢迎;JonathanZittrain乃系法学院最年轻的教授(1995年
JD毕业生),专长领域因特网规范、计算机法、数字财产权法等。
东亚研究中心(TheEastAsianLegalStudiesProgram,EALS)创办于一九六五
年,乃系美国最早的东亚研究单位之一,从事国际法比较法、以及中、日、韩东南亚之法律
文化研究经常举办与亚洲议题有关的讨论会或学术演讲。
WilliamP.Alford乃系东亚研
究中心的指导教授,其开有中国法研究、国际贸易法、东亚区域法律等课程。
他精通中文
对于亚洲学生非常照顾,也是许多亚洲学生撰写学位论文或申请S.J.D.时的指导教授。
另外哈佛法学院的协商训练课程(negotiationworkshop)甚为知名,常在冬季学
程
开课学生分组就模拟案例实际进行协商演练,相当能反映美国法学教育强调演辩协商能力
的精神。
不过选修此课程须具有突出的英文口语能力,故亚洲学生较少参与。
据美国消息为加强对中医药的研究,美国哈佛医学院正在考虑筹办一个中西药结合研究所。
在波士顿召开的21世纪东西方卫生保健展望国际大会上,中医药成为美国医学家关注的热点。
从中美学者的交流中,人们不难预计,国际中医药研究在未来将进一步升温。
中医是历史悠久的中国文化中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它强调整体性,讲究辨证施治和因人而异。
美国从事基因研究的著名学者、耶鲁大学教授肯尼思·基德在会议发言中认为,中医的这些特色和优势,对根据人的个体差异而进行更有效的药物治疗具有重要价值。
他说人的基因排序是千差万别的。
美国人与欧洲人不一样,欧美人与亚洲人也不同。
导致基因疾病的物质也是多种多样,这就要求医学研究要个体化,要更注意对个例疾病的用药研究。
基德认为东西方学者将各自研究的成果进行融合,受益的将是整个人类。
哈佛医学院传统与替代医学研究部主任戴维·艾森伯格博士介绍说,近来,美国医学界对中医药的价值认可更加普遍。
从1995年至今,仅哈佛医学院就有4700多人从事传统替代治疗医学的研究。
美国国家卫生研究所为其中四个研究项目提供了充分的资金支持。
姓名:竺可桢
性别:男
出生年月:1890年
籍贯:浙江上虞
学历:哈佛大学学习气象学博士学位
职务:原浙江大学校长
竺可桢1890年生,浙江上虞人。
1909年毕业于唐山路矿学堂土木工程系。
1910年赴美在伊利诺斯大学学农,后入哈佛大学学习气象学,获得博士学位,1918年回国,任武昌高师(武汉大学前身)地理学和气象学教授。
1920年任南京高师(后为东南大学)地理系主任。
1936年以后任浙江大学校长。
解放后历任第一、二、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中国科学院副院长、全国科协副主席、中国气象学会名誉理事长、中国地理学会理事长等职。
他是中国近代气象学和地理学的奠基人,曾发表数百篇科学论文,提出了新的台风分类法,并概括了各类台风的活动规律,论文中的《远东台风的新分类》、《台风的源地和转向》、《东南季风与中国雨量》、《中国气侯区域论》、《一年内生物物侯推移的原动力》以及《中国近五千年来气侯变迁的初步研究》等深受国内外学术界的推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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