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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规定初中生上学时间

发表时间:2024-07-15 14:58:21 来源:网友投稿

中学生早晨上课的时间是由各地的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夏(秋)季(“五一”假后至十月底)小学不得早于7时50分,中学不得早于7时40分。冬(春)季(11月1日至次年4月底)小学不得早于8时20分,中学不得早于7时50分。

学生下午离校时间。夏(秋)季小学不得迟于16时50分,中学不得迟于17时20分。冬(春)季小学不得迟于16时30分,中学不得迟于17时。

《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第五条学校应当合理安排学生的学习时间。学生每日学习时间(包括自习),小学不超过六小时,中学不超过八小时,大学不超过十小时。学校或者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增加授课时间和作业量,加重学生学习负担。

第十一条学校应当根据学生的年龄,组织学生参加适当的劳动,并对参加劳动的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提供必要的安全和卫生防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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