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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康第八小学招生条件

发表时间:2024-07-15 22:28:10 来源:网友投稿

南康第八小学招生条件

根据区教科体局发布《关于赣州市南康区2021年秋季城区义务教育学位预警的通告》《赣州市南康区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方案》《赣州市南康区义务教育学校学区划分办法(2021年修订)》和《赣州市南康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报名系统操作指南》,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我校2021年秋季招生工作通告如下:

招生入学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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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法入学原则

1.凡年满6周岁(2015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具有南康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应当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强化控辍保学工作,重点关注残疾儿童少年、贫困家庭儿童少年、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的入学情况,落实联控联保工作机制,确保义务教育入学“一个不少”。

2.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提供区级以上医院的疾病诊断证明),由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经所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批准,报所属学区学校及区教科体局备案。

3.适龄儿童、少年需休学、转学的,按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规定要求办理。

(二)分类招生原则

根据生源实际情况及招生工作需要,将适龄儿童、少年依次分为学区生源、政策生源、征拆安置生源、新户籍生源、经商务工随迁生源、其他生源等六大类,实施分类按序招生,免试入学。如前一类生源学位已满,则不再招收后一类生源。

(三)班额控制原则

一、二、三年级班额控制在45人以内,其它年级班额控制在55人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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