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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应届女大学生入伍条件

发表时间:2024-07-16 20:50:18 来源:网友投稿

  应征对象:

  普通高等学校的应届毕业生:[全日制公办或民办高校2011年毕业的学生,包含普通高等教育五年制大专的应届毕业生。]

  自愿报名应征并符合条件的在校大学生:[正在普通高等学校就学的学生,本人自愿报名应征并符合条件的可以征集,原就读学校按照有关规定保留其学籍,退伍后准其复学。普通高等教育五年制大专的应届毕业生和正在大专阶段学习的在校生可参加网上报名。]

  学历要求:

  国家批准设立实施学历教育的普通本科、高职(专科)等全日制公办或民办学校当年毕业的学生。

  不包括往届毕业生、成人教育、各类非学历教育、培训类学校及自考类学校学生。

  年龄要求:

  大学在校学生放宽至20岁(1991.1.1至1994.12.31间出生),大学应届毕业生放宽至22岁(1989.1.1至1994.12.31间出生)。

  入伍流程:应征女青年网上报名前,请先登录学信网进行实名注册,然后进行预征网上报名(大学生还须在“学信档案”中核对个人学籍信息,如有误,请及时与校学籍管理部门联系修改,以免影响报名工作)。

  网上报名>>

  如已经实名注册过,请直接进行网上报名。

  报名注意事项:

  高中、高校应届毕业网上报名后,需在常住户籍所在地参加实地应征,常住户籍所在地填写错误,将失去应征机会。高中应届毕业生常住户籍所在地填写户口薄登记所在的县(市、区),高校应届毕业填写生源地所在的县(市、区),高校在校生(含毕业班)填写就读学校所在的县(市、区),同学校所在地相同。高中应届毕业生入读成人高等教育的,按高中应届毕业生身份报名,常住户籍所在地填写生源地所在的县(市、区)。

  网上报名阶段:

  9月10日—11月05日18时,符合征集条件的学生登录学信网进行实名注册,然后进行预征网上报名。

  系统审核阶段:

  11月6日,系统完成对其学籍及高考原始总分数的自动审核,并以报名人员常住户籍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以其高考分数在全省的相对排名情况,择优选择数倍征集任务数的报名人员作为初选预征对象,系统通过短信通知本人。

  打印审核表阶段:

  11月7日8时—10日,初选预征对象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应征女青年网上报名及审核表》,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时打印《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

  初审初检阶段:

  11月10日以后,初选预征对象根据当地兵役机关的通知要求,持《应征女青年网上报名及审核表》参加实地初审初检等,经审查合格的优秀初选预征对象确定为送检对象。

  体检政审阶段:

  11月底前,送检对象根据当地兵役机关通知要求,参加体检政审和综合素质考评。参加政审时高校应届毕业生需向县级兵役机关提交《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

  批准入伍阶段:

  经批准服现役的女青年,12月底前办理入伍手续。

  补偿代偿阶段:

  次年2月后,符合条件的入伍高校应届毕业生,学校将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款项汇至指定银行账户或贷款银行。

  报名时间:

  [2012年报名尚未开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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