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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高中借读生规定

发表时间:2024-07-18 11:41:32 来源:网友投稿

法律分析:

学籍注册学校保留借读学生的学籍。借读学校建立借读学生临时档案,借读期满,将借读学生临时档案移交给该生的学籍注册学校。借读学生须在学籍注册学校参加学业水平考试,其修业证明等事宜由学生学籍注册学校负责办理。

法律依据:

《广西壮族自治区普通高中学籍管理实施办法》第二十九条学籍注册学校保留借读学生的学籍。借读学校建立借读学生临时档案,借读期满,将借读学生临时档案移交给该生的学籍注册学校。借读学生须在学籍注册学校参加学业水平考试,其修业证明等事宜由学生学籍注册学校负责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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