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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地教育部门不让初中毕业生外流合法吗

发表时间:2024-07-18 12:24:56 来源:网友投稿

小升初去外市读本县教育局没有权利不放人。只要符合条件,按照政策都会放人的。可能出现的情况是,孩子学习成绩好,教育局和学校想方设法想挽留。

2014年成都小升初指导政策

1、2015年全市所有区(市)县实行划片就近入学政策。100%的公办义务教育段学校实现划片就近入学。每所划片入学的初中90%以上生源由就近入学方式确定。特长生招生比例降到8%。《成都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以适龄儿童、少年和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一致,适龄儿童、少年和法定监护人户籍登记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为依据,实行就近入学,公平就学。本《办法》于2013年2月1日起生效,有效期5年。”

2、九年一贯制等部分小学采取“直接对口升初中”的办法,小学毕业后直接就读学校本部的初中或对口学校的初中,而不实行微机派位(高新区居多)。如:石室双楠实验学校、成都双语实验学校成都高新区新源学校和平学校成都高新新城学校、滨河学校、新科学校、城南学校、顺江学校等

3、据悉,如果有因购房等因素造成户口未及时迁移的市民,可以提供相应证明,由相关区(市)县教育局办理“小升初”手续。(中国教育网)

正住户籍与就读小学不在同一区(市)县的小学毕业生,须于5月7日至18日(2014年)由就读小学按学生实际户籍所在区(市)县进行登记。各区(市)县汇总相关材料统一转交,由户籍所在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并通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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