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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川沿江小学招生条件

发表时间:2024-07-19 00:54:41 来源:网友投稿

吴川沿江小学招生条件如下:

招生原则:

1、坚持政府统筹。将小学入学工作作为政府行为予以保障,优先发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保证辖区内义务教育学位,尤其是公办学位满足符合条件的户籍适龄儿童和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入学需求。

2、坚持属地管理。小学的招生工作由梅菉街道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市教育局将加强监督指导,招生计划、招生方案报市教育局审定后公布,招生录取结果报市教育局备案和审定,从源头上控制大班额、大校额现象。

3、坚持免试就近。公办小学按照就近入学原则,按学区范围招生;民办小学按主管部门核定的招生范围招生。

4、坚持“两为主、两纳入”。严格按照“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落实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问题。

5、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梅菉中心小学及招生学校将招生办法、招生计划、招生范围、录取名单、工作日程安排、联系部门、咨询及监督电话等,向社会公布,做到制度公开、信息公开、办事公开。

6、坚持“一人一籍、籍随人走”。全面应用全国学籍系统组织招生工作,严格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加强招生计划管理,确保招生入学工作有序进行。

招生对象:

2012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年满六周岁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属公办小学的招生对象。

1、“人户一致”(梅菉户籍地址与居住地房产证地址一致)的适龄儿童。

2、有梅菉户籍的适龄儿童(挂户的不保证本学区的学位)。

3、法定监护人在报名截止日前取得梅菉房产证书的适龄儿童。

4、符合有关优待政策的适龄儿童。

5、法定监护人在梅菉有自建房、商品房且已入住但暂无房产证的适龄儿童。

6、父母在梅菉务工(5年以上、手续齐全)的外市适龄儿童(指外市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7、父母在梅菉经商(3年以上、手续齐全)的适龄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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