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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毕业未就业能领失业补助金吗

发表时间:2024-07-19 23:26:54 来源:网友投稿

大学毕业没找到工作想要领取失业补助金,可以去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开个证明,然后申领。劳动保障部门设立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受理高校毕业生领取失业补助金的申请,审核确认领取资格,核定失业补助金,负责发放失业补助金和调查统计、咨询服务等工作。应界大学生毕业6个月没找到工作领取补助有2个可能:第一:是学校在理论上可以为应界贫困大学生一次补助500元,这个操作性很大,首先钱要到学校,再分到系里和班里,且要求家庭出具真实贫困的证明才有可能得到。对于一般人来说是很难的。第二:是到当地(户籍所在地),人才办和劳动局办理。领取失业登记证,然后才能按月领取补助(一半最多6个月2000).但是这必须经过严格的家庭财产认定(大部分地方必需是特贫特困家庭),需要领取并通过困难家庭调查认定表。其他的所有手续和流程,当地劳动局和人才中心都有。但这个流程很难办下,因为你的失业登记证很难拿到,因为当地总是可以介绍你到岗工作(薪水很低,但高过补助)。而且对于大学生来说找到高于500补助的工作不是困难的,只存在想不想,所以理论上除非你有身残,或家庭情况非常特殊,一般审领是非常困难的。法律依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五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一)重新就业的;(二)应征服兵役的;(三)移居境外的;(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五)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六)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七)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第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第十八条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按照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水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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