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第二学期内蒙古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安排
各盟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全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将于2013年6月21—22日举行。为进一步加强考务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确保考试安全平稳进行,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开考科目及考试时间
6月21日上午9:00—10:30物理,6月21日下午3:00—4:30化学,6月22日上午9:00—10:30思想政治。
二、报考时间
已取得考籍并参加本次考试的考生,需在2013年5月10日8:30—5月17日17:30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www.nm.zsks.cn/)的学业水平考试频道选填报考科目等信息并进行网上缴费。
三、严格管理,确保试(答)卷安全
(一)试卷保密室从试题到达之日起,必须安排包括两名武警(或公安人员)在内的四名值班人员昼夜值班,每天24小时开启视频监控设备,保证监控无死角、全覆盖,不间断实时监控和全程录像,并实行每六小时回放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二)实行日报告制度。从试题存入保密室之日起至答题卡送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为止,各保密室工作人员需在每天20:00之前通过RTX系统向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报告当天试(答)卷安全保密情况;我中心将利用网上监控系统和电话等形式对各保密室值班情况进行不定时抽查,并将抽查结果进行通报。
(三)按要求认真履行试题和答题卡分发、回收的交接签字手续,做好每天的值班记录,并将每天的记录情况存档备查。
四、认真学习有关规定,加强考试工作人员培训
各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及各考点要分别组织考试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新修订的《内蒙古自治区国家教育考试监考员奖惩暂行办法》、《内蒙古自治区教育考试考点考场设置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教育考试施考程序》等考试规章制度。在培训过程中,对与以往相比有变化的工作内容及要求等,要重点进行学习,切实做到所有考试工作人员都熟悉掌握当次考试的规定及要求。通过培训坚决杜绝试题、答题卡错发(装)、漏发(装)及《考场记事卡》错涂(漏涂)等错误的出现。
五、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创造良好考试环境
(一)各地区要提前组织指导各考点做好各项考前准备工作。各考点要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教育考试考点考场设置管理办法》等规定统一布置。
(二)各考点必须做到全封闭管理,严把“入口”关。进入考点必须查验证件。工作人员凭工作证件进入,考生凭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生进入考场前,监考员必须用金属探测仪贴身检查。
(三)各地区要加大对各考点考风考纪的管理力度。要充分发挥标准化考场的作用,切实保障金属探测仪、手机屏蔽仪及视频监控设备的正常有效使用,切实增强反作弊预防和侦查能力,通过利用现代技术手段,加强对考点及考场违规违纪行为的严密监控,做到预防有力、发现及时、处理得当。要重点加强对*和利用无线电通信工具作弊行为的防范和检查力度。
六、领送试(答)卷的时间、地点及要求
领送试(答)卷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其他
考前及考试期间值班电话:0471-3261814、18604888825,18604888813,举报电话0471-3261805。
此件由盟市转发所属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及各普通高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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