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适一生获得了多少个博士学位
胡适一生获有35个荣誉博士学位
胡适所获荣誉博士名录:
1935年香港大学法学博士
1936年美国哈佛大学文学博士
美国南加洲大学文学博士
1939年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法学博士
美国芝加哥大学法学博士
1940年美国韦斯尔阳大学法学博士
美国杜史大学法学博士
美国克拉大学法学博士
美国卜隆大学法学博士
美国耶鲁大学法学博士
美国联合学院法学博士
美国柏令马学院XX博士
美国宾州大学法学博士
1941年美国加州大学法学博士
加拿大麦吉尔大学文学博士
美国森林湖学院法学博士
美国狄克森学院法学博士
美国密达瑞学院法学博士
加拿大多朗多大学法学博士
美国佛蒙特州大学法学博士
1942年美国达脱茅斯学院文学博士
美国第纳逊大学文学博士
美国纽约州立大学文学博士
美国俄亥俄州立大学法学博士
美国罗却斯德大学法学博士
美国奥白林学院法学博士
美国威斯康辛大学法学博士
美国妥尔陀大学法学博士
美国东北大学法学博士
美国普林斯顿大学法学博士
1943年美国伯克纳尔大学文学博士
1945年英国牛津大学法学博士
1949年美国柯鲁开特大学文学博士
1950年美国克莱蒙研究院文学博士
1959年美国夏威夷大学人文博士
胡适(1891年12月17日—1962年2月24日),原名嗣穈,学名洪骍,字希疆,笔名胡适,字适之。著名思想家、文学家、哲学家。[1]徽州绩溪人,以倡导“白话文”、领导新文化运动闻名于世。
他于1920年代办《努力周报》,1930年代办《独立评论》,1940年代办“独立时论社”。1938~1942年出任国民政府驻美大使。1939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提名。1946~1948年任北京大学校长。1949年去美国。1952年返台湾任中央研究院院长。1962年在台北病逝。
胡适一生的学术活动主要在文学、哲学、史学、考据学、教育学、红学几个方面,主要著作有《中国哲学史大纲》(上)、《尝试集》、《白话文学史》(上)和《胡适文存》(四集)等。他在学术上影响最大的是提倡“大胆的假设、小心地求证”的治学方法。
参考资料
.[引用时间2017-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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