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大学医学院口腔医学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专业(代码)和可授予学位
口腔医学(1052):含口腔颌面外科学、口腔正畸学、口腔种植学、牙体牙髓病学、牙周病学、口腔修复学。授予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
二、招生对象与条件
(1)各医疗机构从事临床工作人员(含规培人员)。
(2)本科专业应是临床医学类(含精神卫生学、麻醉学、儿科学、医学影像学)、口腔医学,获得医学学士学位。
(3)已经获得医学学士学位;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医学硕士或博士学位。已获得的学位为国(境)外学位的,必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无学士学位者不能申请硕士学位,也无需在信息平台进行信息注册。
(4)申请人应是正在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如果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全国统一制式的新版规培证,证书编号为16位)的临床医师,申请人申请的专业学位类别应与住院医师规范化招收专业相对应,优先招收在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规培的学员。
(5)申请人员应具备较高的英语水平,以便后期能够顺利通过外国语水平全国统考。
三、报名方式
申报人需通过网上信息提交、现场资格审核和现场信息采集确认环节。
1、网上信息提交,参考研究生院日程安排。
2、现场资格审核环节:
考生本人携带:身份证、本科毕业证、学士学位证、医师资格证(护士资格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者正在进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证明(规培基地开具)及其他材料的复印件(A4纸复印一套)、《郑州大学在职同等学力申硕现场确认审核表》一式两份。
四、培养程序和课程设置
1、培养程序
依据《郑州大学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指南》。
2、课程设置
学分要求:临床医学在职研究生同等学力申硕课程总学分36学分。
五、收费标准
按照郑州大学同等学力申硕学费1.6万元/人标准执行,该学费在资格审核和现场信息采集后规定时间内一次性交清。线上课程学习费用由学堂在线另行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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