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法学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
中国政法大学是一所以法学为特色和优势,兼有文学、历史学、哲学、经济学、管理学、教育学、理学、工学等学科的“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2011计划”和“111计划”(高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重点建设高校。学校以“厚德、明法、格物、致公”为校训,以“推动社会政治进步和法制文明”为办学理念,严谨治学,砥砺人才,在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等方面形成了自己的办学特色,在法学领域具有突出的整体优势。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法学学科位列A+,国家首批“双一流”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是在原法律系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是中国政法大学办学规模最大,办学资格最老的学院。我院坚持“学术立院、人才强院、特色兴院、依法治院”, 以“法治天下、学问古今”为院训,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以及文化传承等方面取得了突出贡献。
一、教学特色
系统课程教育:历史名校体系完整的课程安排,符合条件者即可申请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学位;
多次申硕机会:可享受多次参加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考试机会。详细的课程辅导,完备的辅导资料,助力学员顺利通过;
资格审核、免试入学:采取资格审核方式入学,无需入学资格考试,免试入学,双休日或节假日上课;
共享法大资源:在职学习,学以致用,同时在课程期间可参与讲座、论坛、沙龙及校友会等辅助教学活动,共享法大资源平台。
二、招生条件及对象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大学本科或大专毕业并有相应工作经验的在职优秀人士。
3、拟申请硕士学位者需具有学士学位。
三、开设专业
民商法学、经济法学、宪法与行政法学、知识产权法、诉讼法学、刑法学、国际法学、金融法、民诉法
四、专业及课程设置
备注:基础课程系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法律综合考试内容;专业课程授课内容根据我校统招研究生培养方案进行调整。
五、学制及教务管理
1、学制两年,根据在职人员的具体情况,按照《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要求制定教学计划,采取面授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教学。
2、引进国外弹性教学体制,采取学分制,修满学分,准予结业。
3、由本校硕士生导师、博士生导师资深教授主讲,并请国内外知名学者、“两高”、国务院部委等知名法学专家兼课或讲座。
六、证书颁发、学位申请
学员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并参加该班组织的每门课程的考试,考试成绩合格者,颁发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同等学力证书(证书加盖钢印、红印、校长印,出具中国政法大学教务部门盖章学习成绩证明),建立并保存学生学籍档案。符合条件者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向中国政法大学申请硕士学位,通过者获得硕士学位证书,申请硕士学位费用另行收取。
申请硕士学位必须具备的条件:
(一)申请人必须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
(二)在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近专业做出成绩(发表或出版与申请学位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专著或其他成果);
(三)通过中国政法大学组织的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学位课程考试;
(四)通过全国统一的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外语考试和法学综合课考试。
七、收费标准
学员受益:
1、有机会接受国内一流的法学家、知名教授的悉心指导。
2、获得法学最高学府的权威证书,提升个人价值。
3、与来自不同业界的学员互相交流,成为学习和事业的伙伴。
4、搭建人生新的平台,创造成功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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