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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经济法学在职研究招生简章

发表时间:2024-07-24 09:41:38 来源:网友投稿

一、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简介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国家211工程首批重点建设高校,法学院是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下设的16个学院之一,经过30年的发展,目前,法学院已成为同时拥有法学国家级重点学科和法学博士点一级学科的14所中国法学院之一;其学科体系完整、专业特色鲜明、学术和教学水平均堪称一流。

法学院是中国法学会国际经济法研究会的常设机构所在地。2012年8月,教育部批准建立应用型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和涉外法律职业人才教育培养基地两大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2012年10月,教育部批准法学院建设高等学校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和法学教育实践基地。

法学院不断提高教学研究工作水平,持续优化课程设置,紧密联系国内及国际法律理论发展及实践需求,采用案例教学、讨论教学等先进教法,以开放包容的理念进行全面建设,为培养更多中国的乃至世界的法学家、高级法官、高级律师以及其他商务及法律工作者不懈追求!

学院拥有高水平师资队伍,以培养通晓东西方文化,适应国际、国内两个市场需要,理论基础扎实,实务及创新能力强的法学人才为己任。所培养的学生具有三会本领,即:精通法学知识和技能;掌握国际经济贸易知识;熟练运用专业外语。

二、培养目标

通过学习使学员在法学基础理论知识、涉外经贸法律专业知识和外语等方面的水平有较大的提高,达到独立从事涉外经贸法律实务技能的规格。

三、招生对象

大专或大学本科毕业、有一定的工作实践经验、英语达到一定水平者均可报名。

修完规定课程并成绩合格的专科学员可获得研修班结业证书,但不能申请硕士学位。

四、学制、学分要求及课程设置

学 制:两年。

五、学习方式

上课时间:采取在职(不脱产)周末上课(周六全天授课);

上课地点: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考试方式:每学期末集中统一考试。

六、学习费用

学 费:22000元(不含教材费、申请学位期间的论文指导培训费。)

七、结业与学位申请

1、学员按研修班的培养计划完成全部课程并考核合格者,由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颁发《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高级课程研修班结业证书》。

2、学员研修班结业后,可视个人意愿,按照《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的实施细则》,在规定时间内向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学位办提出学位申请。

注:凡申请硕士学位者

1、具有本科学士学位者;

2、通过本校组织学习的全部研修班课程;

3、学员通过国务院学位办规定的有关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英语、法学综合统一考试(每年3月统一考试资格审查时取得学士学位满三年者方可报名参加统一考试);

4、公开发表一篇与所学专业相关的论文(有国家正式发行刊号的报刊杂志,3000字左右)

5、研修班成绩自结业之日起三年内有效。

八、报名程序

注:报名时需交3张照片、并携带本人学士学位证书及复印件(原件核对、复印件存档)、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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