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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科技大学2020年考研复试与录取工作方案

发表时间:2024-07-24 10:09:36 来源:网友投稿

2020考研分数线已经陆续发布,过线的同学们需要抓紧准备复试啦。目前各大招生院校开始陆续发布2020考研复试信息,包括复试方案、复试大纲、复试参考书目等,下面是新励学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北京科技大学2020年考研复试与录取工作方案,以供参考。

复试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必要环节。为做好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学校以《教育部关于印发<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19〕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京招考委〔2020〕4号)等文件为依据,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复试工作组织管理

实行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生院、培养单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学科(专业)专家复试小组四级管理模式。

(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学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政策和规定,部署全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总体工作,审议确定年度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分配方案,确定学校复试分数的基本要求等宏观管理工作。

(二)研究生院根据学校复试录取政策,组织开展全校复试录取各项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发布学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指导各培养单位制定、实施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监督检查执行情况和协调落实复试工作所需的人员、场地、设备等。

2.对各培养单位研究生招生负责人开展政策、业务和纪律培训。

3.审核各培养单位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复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各专业复试分数线、复试名单(含调剂复试名单)、拟录取名单(含调剂拟录取名单)等。

4.督导各培养单位及时、妥善处理复试录取工作中出现的突发情况、考生对复试成绩的复议申诉以及复试相关的网络舆情。

5.对在复试录取过程中违反有关规定、徇私舞弊或者给招生工作造成损失的人员和单位,报告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6.依法维护考生、招生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

(三)各培养单位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本单位主要领导担任,成员包括各学科负责人等,其职责是:

1. 制定和落实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及突发情况应急工作预案。明确复试小组成员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规范其工作行为。复试方案须经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复试前在本单位网站和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布。

2. 组织成立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

3. 制定本单位各学科(专业)复试考核的形式、内容、评分标准和复试小组工作基本规范等。

4. 遴选、培训复试工作人员,组织召开复试培训会,所有参与招生复试的工作人员需签订保密责任书;

5. 做好复试录取过程中涉密内容的安全保密工作。

6. 严肃考风考纪,做好本单位复试过程的督导巡视工作。

7. 及时妥善处理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中出现的突发情况、考生对复试成绩的复议申诉及相关争议,发现重大安全问题和负面舆情必须在第一时间上报研究生院。

8. 对本单位的招生政策、复试过程、复试结果和录取结果等信息公开并负责解释。

9. 协调本培养单位、本学科(专业)复试工作中的争议,必要时对考生进行再次复试。

(四)专家复试小组,应按照培养单位的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开展本学科(专业)的复试工作。专家复试小组一般不少于5人,设组长1人。复试小组应另设秘书1人协助复试小组开展工作。专家复试小组职责是:

1. 负责本学科(专业)复试考生专业水平、综合素质和外语水平的考核工作。

2. 结合考生的复试表现做出复试是否合格的结论性意见。

(五)疫情防控措施

复试期间严格遵守教育部、北京市教委、北京科技大学关于疫情防控的部署要求,各培养单位分时、分批、有序开展复试工作。

二、复试工作办法

(一)复试方式、复试时间和地点

1.复试方式:我校建立“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机制,复试采用远程视频面试的方式。学校将于近期公布网络远程复试的要求及注意事项,请关注本网站通知。复试期间请考生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各培养单位网站公告,保持移动电话、邮件等通讯方式畅通。

2.复试时间:5月中旬到6月上旬,具体时间见《北京科技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各培养单位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3.复试地点:研究生院按照北京市和学校疫情防控要求统筹安排复试工作人员分时、分批、有序进校参加复试工作。考生应选择较为安静封闭、采光条件充足的环境内参加面试,面试期间应保持设备状态良好和网络畅通。

(二)复试比例和复试线

1.各培养单位应结合上线生源、招生计划、学科专业特点等情况,确定各专业复试线及其他学术要求。同一专业的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复试线应相同。复试比例一般控制在各专业实际招生计划(不含已录取推免生)的 120%-140%。

2.材料学部统一制定复试方案,并按材料学部内材料学科各专业实际招生计划总数(不含已录取推免生)的 120%统一划定最低复试线。材料学部内各培养单位可根据本单位材料学科各专业上线情况按照学校复试比例要求自行划定复试线。

3.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以下简称“少干计划”)

(1)定向委培单位所在省(市)上线考生人数小于或等于教育部下达分省(市)招生计划的考生,初试满分500分的,考生初试总分不低于248分;初试满分300分的,考生初试总分不低于149分。

(2)定向委培单位所在省(市)上线考生人数大于教育部下达分省(市)招生计划的考生,初试满分500分的,考生初试总分不低于248分;初试满分300分的,考生初试总分不低于149分;且考生单科成绩不低于所报考专业的国家单科复试线(非专项计划)。

“少干计划”复试考生名单见本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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