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19年考研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2019考研初试成绩已经公布,分数线也会在3月份陆续发布,大家需要开始积极准备复试。目前已经有院校开始陆续公布复试方案,研招网小编特为大家整理了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19年考研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以供大家复习做参考。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的通知》和《北京市考试院关于做好2019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补充意见》的要求,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进一步提高招生选拔质量;继续优化研究生教育结构;深入推进信息公开,不断加强监督管理,切实严明招生纪律,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科学公正、规范透明。为做好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现结合我校具体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请遵照执行。
一、复试组织管理
(一)领导小组
学校招生领导小组负责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的指导工作,负责制定学校招生复试工作方案,指导各学院按照复试工作方案开展工作,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并进行现场巡视,确保复试录取工作平稳有序地完成。重大问题实行集体决策。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 :付志峰
副组长 :唐行安 周明生
成 员 :付琳 林卫 马力 卢萌 刘学伟 刘玉梅 阮敬 孟毅芳 张馨丹
(二)院级领导小组
学院招生领导小组负责协调和组织复试的具体工作。成员包括学院领导班子、纪委委员、相关学术负责人等。
(二)复试小组
学院应按学科(专业)和复试规模组成若干个复试小组。复试小组负责考生的面试工作,坚持立德树人,着力加强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的考核。要加强对考生专业能力和科研创新潜质的考察。通过笔试、面试,实现对能力与知识的有效考核,包括专业素养、创新精神、综合素质、外国语听力和口语。复试小组一般不少于5人,并另设复试秘书1人,负责对考生作答内容进行现场详细记录。小组成员应为硕士生导师或具有副教授(含)以上职称的教师,负责外国语测试的教师可适当放宽职称条件;复试秘书应由在校教师或具有研究生学历的复试工作人员担任。单独考试考生的复试小组由研究生院组织聘请。
外国语测试可以单独组织,每次复试,复试教师应不少于2人。
(三)复试小组工作基本规范
1、复试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在面试前向外界透漏复试教师名单,面试题库等复试相关内容均须严格保密。
2、面试采取提问形式,其中,专业测试须建立不少于20道试题的题库;每位考生至少抽取3道题目做答。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3、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题库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
4、复试教师须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要一视同仁、客观公正,并在原始评分表上签字。
5、复试小组须指定两人负责汇总复试成绩 ,并签字留档。
6、面试过程需全程录音录像。
7、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以及全程录音录像材料须在复试完毕后交研招办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二、复试准备工作
(一)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的公布时间和方式
2019年3月21日之前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js.cueb.edu.cn/zsks公布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二)复试教师的遴选和培训
1、遴选办法: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应从符合资格条件的教师中选用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思想作风过硬的教师担任复试教师,3月21日之前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研招办)备案。
2、培训方式:以学院为单位,采取会议的形式,对所有复试教师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明确招生导师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要求,既要发挥导师在人才选拔中的作用,也要加强对导师招生行为的监督。
在每个复试场次开始前,复试小组组长负责再次对本小组复试教师进行培训,明确复试评分表中各项内容的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做到统一规范,客观评价。
3、培训内容: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方案、复试工作要求、复试评分原则和标准、复试工作程序、研究生招生保密规定、研究生招生违规行为处理及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
(三)参与复试录取工作人员的培训
参加复试的工作人员,包括研究生秘书和复试秘书等的培训可以结合复试教师的培训进行,也可以单独以会议的方式进行。
(四)复试考生资格审查的工作程序和办法
资格审查工作由研招办统一部署,各学院组织开展。各学院须高度重视资格审查工作,切实履行好自身在研究生招生工作中的主体责任,加强对考生报考资格的复核力度,指定熟悉招生政策的工作人员负责此项工作。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五)复试监督和复议
成立督查组对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面监督检查。督查组组长由研究生院院长兼任,具体工作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督查组在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监督和复议工作,具体办法和形式包括:
1、制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应急预案,建立快速反应机制。
2、及时调查处理考生的投诉和举报,处理复试、录取环节的争议。
3、把握政策界限和策略,避免炒作,引发不稳定因素。
4、按照要求做好招生计划公开、复试录取办法公开、复试考生名单公开、录取信息公示与公开、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等内容。
5、实行招生领导小组组长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各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
6、实行全面监督和巡视制度。研招办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的监督,保证复试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复试过程采取巡视制度,制订复试巡查表,及时发现复试过程中的违规事项。
三、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一)复试的最低分数要求
学校复试最低分数要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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