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2018考研复试开始,各大招生院校已经陆续公布有关复试的相关安排。下面是新励学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华侨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以便大家参考。
华侨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9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18〕14号)以及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有关会议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复试录取办法,具体内容如下:
一、工作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科学选拔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保质量,按需招生,宁缺毋滥;
坚持选拔具有突出创新能力及潜力、具有特殊学术专长及潜力的人才的原则;
坚持在复试录取过程中,切实做到以人为本,尊重考生,服务考生的原则。
二、组织管理
1.研究生院负责制订我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组织开展复试录取各项工作。
2.各学院(含研究院、中心,下同)成立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负责制订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复试小组进行相应考核工作,小组成员由分管研究生教育的院领导、各学科(专业)负责人、负责纪检工作的院领导以及其他相关领导等组成。
3.各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小组按招生学科(专业)组织成立若干复试小组,负责确定考生复试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每个复试小组一般应由不少于 5 名办事公正和责任心强的教师(研究生导师一般不少于 3 人)组成,并设立组长一名,复试小组成员名单在复试结果确定前应注意保密。
4.为了加强复试录取的巡视和监督工作,各学院须成立复试录取工作巡视督查小组,负责全程巡视监督本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一般由负责纪检工作的院领导任组长。
5.各学院在复试录取工作开始前都要召开培训会,要对参与复试录取工作的全体教师和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要强化参与工作教师的公平意识、责任意识、业务意识和保密意识。
三、 复试的要求与程序
所有被录取考生均须参加复试考核。2018年推免生接收工作已全部结束,所有被接收的推免生不需参加此次复试。
(一)复试的基本分数线划定
华侨大学 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参照国家A类考生复试分数线执行。
各学院须召开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小组会议,制定本单位的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并在不低于(单科和总分皆不能低于)学校相应学科复试基本分数线的原则下,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进一步确定本单位各学科(专业)的复试分数线(同一专业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必须划定公布相同的分数线)以及其他学术要求,但不得出台歧视性或其他有违公平的规定。
复试一般采取差额形式,原则上各学院的复试比例控制在1:1.2—1:1.5之间,部分学院可根据学科特点、专业需要及上线考生情况适度调整复试比例,但最高不得超过1:2的复试比例。
(二)复试资格审查
各学院须在复试前对考生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考生复试时须携带本人以下材料到各学院接受审查:
1.填写完整并密封完好的《2018年报考华侨大学硕士研究生政治表现情况审查表》(该表可在华侨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jszs.hqu.edu.cn下载)。政审表一般由考生人事(学籍)档案所在单位填写、签字并盖章;若考生档案由工作单位寄挂在人才市场,则由考生工作单位填写、签字并盖章。
2.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生携学生证)及复印件(须考生本人签字确认,下同)。
3. 大学期间成绩单(加盖教务部门或档案单位红色/蓝色公章);
4.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一张近期1寸免冠彩照,用于体检。
6.体检表。
7.复试费:
130元/生,是否收取由各学院研究决定并提前公布,且缴费方式只能选择网上支付,支付步骤如下:
登录华侨大学财务处网站(网址:http://cwc.hqu.edu.cn/ )→点击右侧“收费平台” →点击右上角“报名入口”(网址:http://cwcsf.hqu.edu.cn/Baoming.html)→点击“缴费”操作→在弹出窗口中输入身份证号→按提示要求完成网上支付过程(其中备注栏填写格式:复试学院名称+名字+复试费,如“建筑学院张三复试费”)→打印支付成功的界面或下载电子发票打印。
缴费过程中若有问题,请直接咨询财务处(0595-22693619)。
8.报考非全日制的同等学力考生还需提供大专毕业证书原件
及复印件。
9.学院要求携带的其他材料。
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
录取。
(三)复试内容和复试方式
为提高复试的有效性,各学院可以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及办学特色决定复试内容。一般应包含以下基本方面:
复试主要内容包括:
1.专业素质和能力。(1)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2)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3)外语听说能力;
(4)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综合素质及能力。(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2)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3)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4)人文素养;
(5)行为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对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复试,要突出对专业知识的应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查,加强对考生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
3.体检。所有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都必须在复试期间内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
在厦门校区复试的考生可以在所在地县级人民医院或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并将加盖医院公章后的体检报告(表格可在学校研招网下载)交至复试所在单位;在泉州校区复试的考生一律到校医院进行体检,各学院(泉州校区)在确定复试时间后应尽快与校医院(联系电话:0595-22693563)联系确定体检时间等相关事宜。
复试主要方式分为:
1.笔试。主要为专业课测试。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非全日制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考试时间为每门3小时,每门课程满分为100 分。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旅游管理硕士(MTA)的同等学力考生不用加试。
会计硕士(MPACC)、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和旅游管理硕士(MTA)(以下统称“管理类联考”)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各学院在复试中自行组织,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2.实践(实验)能力考核。条件许可的学院应单独组织进行。主要测试实验和操作技能,或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面试。具体要求:
(1)每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 20分钟;
(2)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在评分前可以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意见;
(3)每个复试小组须对每位考生的复试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表格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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