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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理工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发表时间:2024-07-24 10:13:57 来源:网友投稿

2018考研复试开始,各大招生院校已经陆续公布有关复试的相关安排。下面是新励学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青岛理工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以便大家参考。

青岛理工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根据教育部《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山东省有关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复试工作基本原则

坚持以“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为原则,严格执行国家和山东省研究生招生有关政策。坚持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提高服务意识,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研究生招生选拔质量,进一步优化研究生教育结构,强化复试的重要作用,各学院要树立科学的人才选拔理念,坚持能力与知识考核并重,着力加强对考生创新能力和专业素养的考查,加强对考生创新精神、专业兴趣以及诚信等方面的综合考核。

二、组织领导

(一)组织机构

1、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分管副校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的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校录取领导小组),成员由校学术委员会主任、研究生处、纪检监察、培养学院、教务处、财务处、后勤处、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中心、保卫处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校录取领导小组下设检查组,由监察处处长任组长,成员由研究生处、监察处相关人员组成。校录取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研究生处。

2、各研究生培养学院成立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简称工作小组)。工作小组由院长任组长,学院总支书记、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和院学术委员会主任任副组长;成员由分管学科工作的副院长、院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和学科(专业)带头人等组成。

3、各研究生培养学院按照学校要求和各学科专业复试工作安排成立若干复试小组,实行组长负责制。每个复试小组由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办事公正、作风过硬的校(院)学术委员会成员、研究生导师、教研室主任或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优秀教师组成,本学科(专业)导师原则上须参加本学科研究生复试。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工作小组同时为每个复试小组配备1名秘书。

(二)机构职责

1、学校录取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检查组负责对学校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全面检查,加强对复试录取办法、组织过程、招生计划执行、专项录取工作、信息公开情况等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通过学校研究生招办网站公布检查组监督举报电话及邮箱,受理并处理投诉和举报等。

研究生处在领导小组领导下,具体负责研究生复试工作,主要职责是:指导全校研究生复试工作;制定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复试小组进行相应考核工作;对全校复试工作进行过程监控;受理有关复试工作的意见建议反馈,并视具体情况予以督办处理;负责制定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按规定统筹安排各学院学科(专业)招生名额,审查各学院上报的复试考生资格和接受调剂考生资格。

2、学院工作小组负责按学校要求组织本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的具体工作:

(1)按要求组织本学院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

(2)负责制订本学院相关学科(专业)复试工作方案(复试办法),经研究生处审定批准后及时向考生公布并组织实施;

(3)加强对全体复试工作人员教育培训和管理监督,掌握上级研究生招生政策要求和纪律、本单位实施办法、工作职责和操作规范;

(4)负责组织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心理健康考核;

(5)负责指导本学院相关学科(专业)招生复试的调剂选拔、专业课命题、印制、考试、阅卷、面试组织;

(6)审核本学院各学科(专业)笔试和面试成绩;

(7)及时公布考生及家长关注的复试方案、复试录取相关信息;

(8)安排专人及时回复考生及家长在复试过程中的咨询或质疑。

3、复试小组在学校工作领导小组和学院工作小组指导下,按照学校审核批准的本学科(专业)复试工作方案(复试办法)组织本学科专业的复试工作;复试应严格遵守复试作息时间,复试期间关闭手机等通讯工具,尽量减少出入复试场所;认真审查考生证件,确认考生身份,严禁考生替考等现象发生;做好复试成绩评定,写出复试评语,根据学校招生计划提出拟录取名单;复试小组秘书负责现场记录复试情况、考生成绩登录统计等工作,以备核查。

4、各研究生培养学院于3月20日前将本学院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负责人名单以及按学科(专业)成立的复试小组成员名单、学院复试工作实施方案(含各学科专业复试附加分项及标准),报研究生处审核。于3月22日前将审核通过的复试工作实施方案在各学院主页上予以公布,以便考生浏览。

(三)回避制度

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相关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即相关人员如有直系亲属或者利害关系人参加学校当年的研究生复试,不得参与当年的复试录取工作。

三、招收研究生类型

研究生招收类型按学习方式分:全日制和非全日制。

(一)定义:全日制研究生指在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指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二)招生:相同的入学考试,执行相同的国家录取标准。

(三)培养:同一质量标准。

(四)学历学位证书:两种学习方式达到毕业要求时,均发放毕业证书(唯一区别是,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证书中会标注“非全日制”);两种学习方式获得学位时,所发放的学位证书相同;两者的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五)报考非定向就业均可转户口和档案,毕业就业时均可发派遣证。

(六)非全日制的具体学习方式:

由考生在复试时根据所在培养学院的要求进行选择,并由培养学院审核确定。基本方式有:

1、脱产上课:与全日制研究生一起脱产上课学习。

2、集中上课:由培养学院安排合适时间集中上课学习。

考生在录取数据上报教育部后及学习期间不得更改“学习方式”。

(七)全日制研究生可参加国家及学校研究生奖助学金评选;按国家规定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参加国家奖助学金评选;成绩优秀且学习方式为“脱产上课”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可参加学校研究生奖助学金评选。

(八)学校为全日制研究生和“学习方式”为脱产学习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安排住宿。

四、复试条件及安排

(一)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条件

1、复试成绩要求

(1)符合国家一区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一志愿考生均可参加复试。

(2)为提高生源质量,学校在一志愿上线考生不超过学院公布的实际招生计划300%的相关学科专业接受全日制硕士(非全日制)一志愿校内调剂和二志愿校外调剂。二志愿校外考生调剂除成绩符合国家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一区)外,还须满足学校对各学科专业调剂选拔的相关要求。

(3)“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复试成绩要求满分500分的学科(专业)不低于190分,满分300分的不低于120分。

2、复试比例

(1)所有学科(专业)全部采取差额形式复试:①建筑与城乡规划学院各学科(专业)、艺术与设计学院工业设计工程专业按招生计划(全日制计划+非全日制计划)的300%复试比例执行;环境与市政工程学院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专业按招生计划(全日制计划+非全日制计划)的250%复试比例执行;②其他所有学科专业按招生计划(全日制计划+非全日制计划)的160%~200%复试比例,由相关学院根据学科(专业)实际情况选择执行。

(2)达不到学校规定复试比例要求的,相关学院向领导小组提交更改复试比例(不低于120%)申请报告,经领导小组审批后执行。

(二)考生复试资格审核

1、复试资格

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提供身份证、准考证、学生证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学历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往届生),以退役大学生士兵身份报考的还须提供《退出现役证》和《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复印件,学校将根据教育部和我校当年招生简章的要求,对考生进一步审核资格,一旦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其复试资格。

2、加分资格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普通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符合国家上述加分政策考生,须在复试报道前3天(以提交时间为准)同时向相关学院和研招办提交加分申请及相关证明,研招办和各学院分别根据教育部下发的加分文件审核考生身份和加分项目,经核对无误后方可加上对应的分数;逾期不提交申请或相关证明学校将不予处理。

五、调剂

所有符合调剂要求的二志愿校外调剂考生须于在学校规定时间内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提交调剂志愿。

(一)调剂基本要求

1、符合学校当年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和学院调剂要求。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第一志愿的合格考生调入符合调剂政策规定的相应专业,应符合调入的专业分数线,即双上线。

4、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5、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专业科目相同或相近。

6、数学一、二、三之间和英语一、二之间可由高向低调剂,不可由低向高调剂。自命题英语考生不能调入初试科目设有统考英语专业。

7、未考统考科目的考生不能调入设统考科目的专业,如初试科目中未设置数学的不能调入初试科目设有数学的专业,但经济类联考可以与数三互调。

8、报考学术型和报考专业学位研究生之间的相互调剂。合格学术型考生可以调剂到专业学位,专业学位如果调入到学术型专业,统考科目必须完全相同,即初试科目为英语一的可以调入学术型专业,考英语二的考生不允许调入到设置英语一的学术型专业。

9、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7个专业学位的考生可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7个以外的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7个专业。

10、同一专业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执行相同的复试分数线。

(二)调剂及参加复试程序

1、一志愿校内调剂

校内调剂复试原则是报考我校一志愿上线生源不足的专业在一志愿报考我校合格生源充足的相近学科、专业的合格生源中进行调剂,调剂须符合教育部有关调剂工作的要求(报考全日制考生可申请调至非全日制相关专业)。申请校内调剂复试的考生根据校内调剂复试原则,下载《青岛理工大学一志愿校内调剂复试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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