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音乐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
2018考研复试开始,各大招生院校已经陆续公布有关复试的相关安排。下面是新励学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沈阳音乐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以便大家参考。
沈阳音乐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
根据辽宁省高中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转发《教育部关于印发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辽招考委字〔2017〕21号)和《关于做好辽宁省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辽招考办字〔2018〕16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提高招生选拔质量,深入推进信息公开,不断加强监督管理,做好复试录取各项工作,结合学院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一、复试原则
(一)坚持按需招生。
(二)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
(三)坚持择优录取。
(四)坚持宁缺毋滥。
(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
二、领导及工作机构
(一)成立沈阳音乐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张建华 季惠斌
副组长:宋喜仁 于 彦 张伯威 赵德山 吴厚兴
成 员:(以下按姓氏笔画排列)
于学友 王海峰 冯志莲 冯子祥 刘大军
刘 辉 刘 晖 李 哲 李淑华 张 策
张东盾 陈 璐 庞 渤 杨立军 杨 园
邵申弘 吴家军 柳文杰 赵夺良 赵 美
陶晓晖 蒋雪丽
下设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办公室
主 任:冯子祥
副主任:莫正刚
工作人员:高 颖 陈 汶
(二)成立沈阳音乐学院研究生招生考试安全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张建华 季惠斌
副组长:宋喜仁 于 彦 张伯威 赵德山 吴厚兴
成 员:(以下按姓氏笔画排列)
冯子祥 刘大军 杜志学 张 栋 邵宇石
赵 美 赵桂君
(三)成立沈阳音乐学院研究生招生考试纪检、监察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张建华
副组长:于 彦
成 员:赵 美 邸振伟 吴 迪 赵艳雯 章 丹
武英杰 曾 嘉
三、最低分数要求
根据教育部公布的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达到A类地区分数线,我院各科目最低分数要求如下:
政治 36分
外语 36分
业务课一 90分
业务课二 90分
总分 335分
四、复试
以下复试日程,请考生严格遵守,逾期者一律按自动放弃处理。
(一)复试报名
1.时间地点:2018年3月 28日 上午8:30-11:30;下午13:00-19:00,沈阳音乐学院综合楼101。
2.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含应届成人高校毕业生)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和学生证的复印件;往届毕业生及其他人员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和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考生报名时须携带证书原件参加资格审查)。
身份证复印件须将身份证的正反两面复印到一张A4纸上。
3.表演方向考生须提交《表演专业曲目及评分单》(见页面底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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