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舞蹈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
据北京舞蹈学院研究院获悉,北京舞蹈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已经公布。已经报考北京舞蹈学院的同学请按照通知准备复试,以免耽误复试备考 。下面就随研招网小编一起来看看具体复试信息:
一、复试录取工作的指导思想
北京舞蹈学院是中国舞蹈教育的最高学府,担负着为国家培养舞蹈高级人才的重要使命,为维护学校良好的招生信誉,我校2017年的硕士研究生复试将严格执行教育部、北京教育考试院关于硕士研究生招生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在复试工作中牢固树立科学的人才选拔理念,坚持能力、素质与知识考核并重,着力对考生创新能力和专业素养的考查;既重视考生的初试成绩,也重视考生既往的学业表现、道德品质和潜在的能力素养;发挥和规范导师群体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努力提高招生选拔的质量,为创建世界一流舞蹈学学科夯实人才选拔基础。
二、复试录取工作原则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全会精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精神以及《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要求,根据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培训会议以及《教育部关于印发<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的具体要求,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一步提高招生选拔质量;继续优化研究生教育结构;深入推进信息公开,不断加强监督管理,切实严明招生纪律,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科学公正、规范透明。
三、复试录取组织管理
(一)北京舞蹈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
组 长:
王旭东 北京舞蹈学院党委书记
郭 磊 北京舞蹈学院校长
副组长:
王 伟 北京舞蹈学院副校长
张 盈 北京舞蹈学院纪委书记
组 员:
徐 颃 北京舞蹈学院研究生部主任兼党总支书记
孙庆胜 北京舞蹈学院纪委副书记、监察处处长
工作人员:
王明月 北京舞蹈学院研究生部研招办干部
张际萍 北京舞蹈学院纪委、监察处干部
(二)招生领导小组职责
1、严格遵照教育部、北京市研招办、北京市教育考试院有关硕士招生复试工作的文件要求,加强对复试工作的领导;
2、根据《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确定我校校本年度进入复试考生的基本分数、人数及名单;
3、审核拟破格复试考生的名单(今年本校不破格);
4、根据教育部及北京教育考试院关于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的文件精神,以及考生的初试、复试成绩,严格审批拟录取考生名单。
(三)复试小组安排及培训情况
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小组由相关专业的二级学院和系部的专家导师组成,复试秘书1-2人,复试人员均在复试前经过专门培训教育,明确复试原则、招生纪律和考试程序,并与研招办签订保密协议。
四、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2017年教育部下达我校全日制招生计划人数共67人(其中学术型硕士计划26人、专业型硕士计划41人),67人中包含我校与奥克兰联合培养计划数(最多4人);非全日制招生计划人数共50人(均为专业型硕士)。在教育部公布的《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确定了进入复试考生的基本分数线(详见表一)。
达到学院规定的有资格参加我校与奥克兰大学联合培养复试基本分数线的全日制考生均可报考中国北京舞蹈学院与新西兰奥克兰大学联合培养硕士生项目。(详见表二)如果录取,将按照联合培养招生简章中的内容执行。需要强调:如在规定培养年限里,因语言等个人问题无法获得奥克兰大学的硕士学位,将同样无法获得北京舞蹈学院的硕士学位。(招生简章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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